家福黑糖沙琪瑪

企業違規紀錄

累計裁罰筆數
138筆
累計裁罰金額
8,754,100元
最近一次裁罰時間
2026-06-30

環境裁罰紀錄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6-06-30
(2026-04-23)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本局於115年5月12日確認改善完成在案。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21條第1項
文號:30-115-060033
事由:貴公司中華分公司從事零售式量販業,經本局115年4月23日派員前往稽查,115年4月23日核發南市環水字第01716-05號許可證負責人王俊超,事業名稱為家福股份有限公司台南中華分公司,現場稽查經濟部商工登記公示資料顯示負責人為羅智先,公司名稱康達盛通生活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於115年3月4日變更名稱。
不須改善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6-06-30
(2026-04-23)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本局於115年5月14日確認改善完成在案。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21條第1項
文號:30-115-060034
事由:貴公司中正分公司從事零售式量販業,經本局115年4月23日派員前往稽查,115年4月23日核發南市環水字第01689-04號許可證事業名稱為家福股份有限公司台南中正分公司,現場稽查經濟部商工登記公示資料顯示公司名稱康達盛通生活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於115年3月4日變更名稱。
不須改善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6-06-10
(2026-04-23)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本局於115年5月12日確認改善完成在案。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2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30-115-060019
事由:貴公司(原家福股份有限公司)新營分公司屬其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事業,領有本局核發之簡易排放地面水體許可文件,經查貴公司於115年3月6日取得經濟部核准變更公司名稱,迄今尚未送件報請本局申請變更,未依規定於事實發生後30日內向本局申請變更。
不須改善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6-06-05
(2026-04-23)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期提送其他改善證明文件。限改日期:115年07月03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2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30-115-060005
事由:貴公司台南仁德分公司屬其他指定專用污水下水道系統(原為家福股份有限公司),並領有本局核發簡易排放地面水體許可文件,經查經濟部商工登記公示資料查詢服務,發現貴公司已於115年3月4日完成變更公司名稱為康達盛通生活事業股份有限公司,直至稽查當日尚未向本局報請許可文件變更,貴公司台南仁德分公司未依規定於事實發生後30日內,向本局辦理變更。
限2026-07-03前改善
待改善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6-05-11
(2026-03-23)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條件:本局已於115年4月2日通知陳述意見時,限期貴公司於115年5月15日前完成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5年05月1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15-050018
事由:經查貴公司新X分公司(原家X股份有限公司新X分公司)(管制編號:D1XX0893)係環境部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惟查其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有效期限已於114年6月8日屆期且持續營運中,迄今仍未重新取得經本局審查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明顯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本局予以告發處分。
限2026-05-1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
無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