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
2023-12-25 (2023-09-05)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文號:41-112-121193 事由:貴處為土地管理人,惟未善盡管理責任,致空地散佈廢棄物,影響環境衛生。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1-04-14 (2021-02-25)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17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 文號:23-110-040006 事由:本局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於貴處辦理之「新北市政府殯葬管理處新建工程」(管制編號:F108F71005-1)查獲下列缺失事項達30點影響防制效果: (一)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之一者,記缺失10點。 (二)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未採行防制設施,記缺失10點。 (三)工地出入口:營建工地出入口未設置洗車設備,或無設置洗車空間,且未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者,記缺失10點。 |
否 | 不須改善 |
117,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1-03-29 (2021-02-25)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17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3月31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1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2條 文號:23-110-030014 事由:本局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 查獲貴處主辦之「新北市政府殯葬管理處新建工程」(管制編號:F108F71006-1)下列缺失事項影響防制效果,合計記點28點: 1.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未採行防制設施,記缺失10點。 2.工地出入口:營建工地出入口未設置洗車設備,且未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記缺失10點。 3.結構體:覆蓋於營建工地結構體施工架外緣之防塵網破損致影響防制效果,記缺失4點。 4.上層物料輸送:輸送管道出口未設置可抑制粉塵逸散之圍籬或灑水設施,記缺失4點。 |
否 |
限2021-03-3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17,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0-11-19 (2020-10-13)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3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 文號:23-109-110022 事由:本局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查獲貴處主辦之「新北市政府殯葬管理處新建工程」(管制編號:F108F71006-1)下列缺失事項影響防制效果,合計記點30點: (一) 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之一,記缺失10點。 (二) 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泥濘、積塵,未採行防制設施,記缺失10點。 (三) 工地出入口:未設置洗車設備,且未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記缺失10點。 |
否 | 不須改善 |
135,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0-11-13 (2020-10-13)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732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1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2條 文號:23-109-110017 事由:本局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查獲貴處主辦之「新北市政府殯葬管理處新建工程」(管制編號:F108F71005-1)下列缺失事項影響防制效果,合計記點38點: (一)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之一,記缺失10點。 (二)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積塵泥濘,未採行防制設施,記缺失10點。 (三)工地出入口:未設置洗車設備,且未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記缺失10點。 (四)結構體:覆蓋於營建工地結構體施工架外緣之防塵網破損,致影響防制效果,記缺失4點。 (五)上層物料輸送:輸送管道出口未設置可抑制粉塵逸散之圍籬或灑水設施,記缺失4點。 |
否 | 不須改善 |
73,2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0-06-10 (2020-05-07)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 文號:23-109-060005 事由:貴處主辦之「新北市政府殯葬管理處新建工程」,本局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查獲下列缺失達28點: 1.工地周界:圍籬種類不符合規定,部分圍籬已改為乙種圍籬,記缺失4點。 2.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記缺失10點。 3.車行路徑:餔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記缺失4點。 4.工地出入口:營建工地出入口未設置洗車設備,且未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記缺失10點。 |
否 | 不須改善 |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0-06-10 (2020-05-07)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 文號:23-109-060006 事由:本局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於貴處主辦之工地查獲下列缺失事項達24點影響防制效果: 1.工地周界:圍籬種類不符合規定,部分圍籬已改為乙種圍籬,記缺失4點。 2.車行路徑:未採行防制設施(積土厚),記缺失10點。 3.工地出入口:未設置洗車設備,且未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記缺失10點。 |
否 | 不須改善 |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0-02-12 (2019-11-07)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 文號:23-109-020004 事由:本局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查獲下列缺失事項影響防制效果: 1.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未採行防制設施,記缺失10點。 2.工地出入口:營建工地出入口未設置洗車設備,且未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記缺失10點。 以上缺失總計達20點,超過10點以上之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09-24 (2019-08-16)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12月1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 文號:23-108-090008 事由:貴處主辦「新北市政府殯葬管理處新建工程」(管制編號:F108F71006-1 ),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查獲下列缺失事項共計34點,影響防制效果:(一)工地周界: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區,記缺失4點。(二)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之一者,記缺失10點。(三)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未採行防制設施,記缺失10點。(四)營建工地出入口未設置洗車設備,且未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記缺失10點。 |
否 |
限2019-12-1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07-30 (2019-06-21)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 文號:23-108-070011 事由:本局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於貴局辦理之工地稽查,查獲下列缺失事項24點影響防制效果:1.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記4點。2.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未採行防制設施,記10點。3.工地出入口:營建工地出入口未設置洗車設備,且未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記10點。 |
否 | 不須改善 |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01-18 (2018-12-12)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 文號:23-108-010015 事由:本局派員至貴單位主辦之「樹林區第6公墓納骨塔新建工程」(管制編號:F106F*****-1)稽查,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查獲下列缺失事項計點合計34點,影響防制效果:(一) 工地周界:工地周界:未設置定著地面之全阻隔式圍籬或防溢座,記缺失10點。 (二) 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之一者,記缺失10點。(三) 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記缺失4點。(四) 工地出入口:營建工地出入口未設置洗車設備,且未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記缺失10點。 |
否 | 不須改善 |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