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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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10 (2021-04-06)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 文號:20-110-060021 事由:臺端所屬巨鋼企業社現場以回收廢料(鋁料)經1具坩鍋爐(容量約813公斤)熔融後,進行模具成型為鋁錠出貨販售,核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5批第2類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非鐵金屬二級冶煉程序),惟未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即逕行設置操作。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0 已分期已繳清 |
2021-06-10 (2021-04-06) |
新北市 |
主旨: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10-060022 事由:臺端所屬巨鋼企業社現場以回收廢料(鋁料)經1具坩鍋爐(容量約813公斤)熔融後,進行模具成型為鋁錠出貨販售,核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5批第2類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非鐵金屬二級冶煉程序),惟未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即逕行設置操作。 |
否 | 不須改善 | 不須繳納 |
2021-06-10 (2021-04-06)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4條第1項第2款,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10-060015 事由:臺端所屬設有一座貯油槽桶容積約4,329公升(已達200公升以上),係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貯油場,惟該油品貯存四周未設置防溢堤。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 已分期已繳清 |
2021-06-10 (2021-04-06)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 文號:40-110-060022 事由:臺端所屬巨鋼企業社製程所產之一般性飛灰或底渣混合物(廢棄物代碼:D-1199),其貯存地點未保持清潔完整,致有污染地面之情事,且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已分期已繳清 |
2014-04-11 (2013-09-26)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文號:21-103-040091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