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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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7 (2024-03-09)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文號:22-113-060036 事由:貴公司於桃園市蘆竹區新鼻段290地號附近承造合眾建築經理(股)公司-集合住宅等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13年3月9日7時23分前往稽查,現場使用動力機具(吊車)產生噪音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
否 | 不須改善 |
3,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3-11-21 (2023-07-04)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3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7月1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文號:30-112-110016 事由:貴公司於本市龜山區精忠段333地號等8筆土地承造中國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集合住宅新建工程(管制編號:H48C3416),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7月4日派員前往稽查,發現該工程作業黃泥廢水未經妥善處理,排入場外道路側溝,並續流至楓樹坑溪旁溝渠,造成水體水質污染。 |
否 |
限2023-07-1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33,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3-08-18 (2023-08-08)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 文號:22-112-080171 事由:貴公司承造位於本市平鎮區廣西段160地號等7筆之「合眾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7月19日15時17分派員前往稽查,現場打樁作業中,於周界量測全頻均能音量為73.6分貝,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第6條規定之日間營建工程第三類噪音管制標準(72分貝)之規定,依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規定告發,爰依同法第24條第2項第3款規定限期至112年7月23日前完成改善,先予敘明。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8月8日9時37分派員前往稽查,現場動力機具打樁機作業中,至周界相同地點量測全頻均能音量為84.4分貝,仍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72分貝)。 |
否 | 不須改善 |
12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3-08-15 (2023-08-07)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8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 文號:22-112-080143 事由:貴公司承造位於本市平鎮區廣西段160地號等7筆之「合眾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7月19日15時17分派員前往稽查,現場打樁作業中,於周界量測全頻均能音量為73.6分貝,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第6條規定之日間營建工程第三類噪音管制標準(72分貝)之規定,依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規定告發,爰依同法第24條第2項第3款規定限期至112年7月23日前完成改善;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8月7日14時00分派員前往稽查,現場動力機具(打樁機)作業中,至周界相同地點量測全頻均能音量為97.1分貝,仍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72分貝)。 |
否 | 不須改善 |
18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3-08-11 (2023-08-04)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7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 文號:22-112-080119 事由:貴公司承造位於本市平鎮區廣西段160地號等7筆之「合眾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7月19日15時17分派員前往稽查,現場打樁作業中,於周界量測全頻均能音量為73.6分貝,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第6條規定之日間營建工程第三類噪音管制標準(72分貝)之規定,依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規定告發,爰依同法第24條第2項第3款規定限期至112年7月23日前完成改善;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8月4日13時55分派員前往複查,現場打樁作業中,至周界相同地點量測全頻均能音量為81.5分貝,仍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72分貝)。 |
否 | 不須改善 |
72,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3-08-04 (2023-07-25)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 文號:22-112-080066 事由:貴公司承造位於本市平鎮區廣西段160地號等7筆之「合眾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7月19日15時17分派員前往稽查,現場打樁作業中,於周界量測全頻均能音量為73.6分貝,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第6條規定之日間營建工程第三類噪音管制標準(72分貝)之規定,依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規定告發,爰依同法第24條第2項第3款規定限期至112年7月23日前完成改善;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7月25日9時25分派員前往複查,現場打樁作業中,至周界相同地點量測全頻均能音量為82.5分貝,仍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72分貝)。 |
否 | 不須改善 |
12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3-07-31 (2023-04-27)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5月0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文號:30-112-070031 事由:貴公司於本市承造中國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集合住宅新建工程(管制編號:H48C3416),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4月27日派員前往稽查,發現該工程作業黃泥廢水未經妥善處理,排入本市龜山區光明街243巷8號前側溝,造成水體水質污染。 |
否 |
限2023-05-03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3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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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7-18 (2008-07-02) |
臺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0-097-070175 陳情或撤銷結果:駁回,違規事實明確 |
是 訴願駁回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08-07-07 (2008-06-07) |
臺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0-097-070065 |
是 訴願駁回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