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
2023-03-23 (2023-03-15)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95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5月2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12-030021 事由:案經本局接獲民眾陳情,於111年12月5日派員會同貴廠代表於廠內排放管道(P001)依採樣規定進行排放管道異味污染物官能測定採樣,採樣結果檢驗值為1320,已超過排放管道異味污染物排放標準1000,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之規定。 |
否 |
限2023-05-27前改善 待改善 |
195,000 尚未繳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