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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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16 (2021-06-16)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7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10-060038 事由:本案為限期改善復查,依據本局110年4月16日桃環事字第1100029755號函辦理,經查本市原核准廠址:桃園市中壢區永光里民權路三段三三四巷五六號(核准地號:桃園市中壢區三座屋段舊社小段○○○五之○○○七地號),查獲未經核准工廠廠地面積違規使用(中壢區三座屋段舊社小段1-2、6-13、6-14、及11-11地號部份土地涉違規使用)。經本局人員於110年6月16日現勘,發現貴事業於上述地號堆置無機性污泥(D-0902)廢棄物,尚未清理完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否 |
限2021-07-2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1-04-12 (2020-12-17)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10-040022 事由:案經本府消防局函送109年12月17日公共危險物品場所聯合檢查,於本市原核准廠址:桃園市中壢區永光里民權路三段三三四巷五六號(核准地號:桃園市中壢區三座屋段舊社小段○○○五之○○○七地號),查獲未經核准工廠廠地面積違規使用,中壢區三座屋段舊社小段1-2、6-13、6-14、及11-11地號部份土地涉違規使用。經本局人員於110年3月26日現勘,發現貴事業於上述地號堆置無機性污泥(D-0902)廢棄物,惟未依規定申請變更,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7-06-01 (2017-04-20)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7條第3項 文號:32-106-060001 事由:依據本府水務局於106年4月20日履勘紀錄,貴公司中壢區三座屋段舊社小段5-7地號引水地點之水權(水權狀號數第H1000257號),其用水量紀錄於105年7月28日為163325立方公尺,另是日水表用水量為163755立方公尺,已抽取地下水430立方公尺,貴公司有使用地下水之行為,核已違反本府104年3月4日府環水字第1040050689號公告內依土污法第17條第3項之禁止事項,並爰依土污法第40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15萬元罰鍰。 |
否 | 不須改善 |
15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6-07-26 (2016-07-06)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10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5-070032 |
否 |
限2016-10-3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5-07-07 (2015-05-18)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4-070010 |
否 | 不須改善 |
15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4-11-05 (2014-09-04)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 文號:30-103-110006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4-11-05 (2014-09-04)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9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3-110007 |
否 | 不須改善 |
39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4-08-04 (2014-07-07)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 文號:30-103-080003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0-08-30 (2010-08-03)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099年10月04日。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 文號:30-099-080059 |
否 |
限2010-10-04前改善 待改善 |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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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28 (2020-07-28)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11月2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4項 文號:34-109-100005 事由:案查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9年7月28日上午9時45分派員至貴公司中壢廠(管制編號:H4302345,廠址:桃園市中壢區民權路三段334巷56號)稽查,現場查核化學實驗室貯存櫃,貯有商品名「三聚氰胺」一瓶淨重(含瓶重)308.38公克,因濃度未知,故本府環境保護局另於109年8月11日派員採樣該商品並送驗,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檢驗所109年8月27日(109)環檢一字第3739號檢測報告,確認送驗商品含量為大於80%W/W,其濃度已達列管濃度1%W/W以上,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列管之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惟貴公司未於運作前(貯存)依法取得有效之毒性化學物質核可文件,核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4項之規定,依法告發。 |
否 |
限2020-11-2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0-08-18 (2020-07-28)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6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9月1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9條第2項 文號:34-109-080006 事由:案查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9年7月28日上午9時45分派員至貴公司中壢廠(管制編號:H4302345)稽查,並請貴公司中壢廠提供109年6、7月份廠內核可運作之毒性化學物質運作紀錄表供查閱,查核結果與稽查當日現場運作(使用、貯存)結餘量相符,惟貴公司未依法於109年7月10日前完成前一個月(6月)之運作量申報紀錄,核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9條第2項暨「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與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4條規定 |
否 |
限2020-09-1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05-27 (2019-05-13)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6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6月2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及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2項 文號:34-108-050003 事由: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毒性化學物質「甲醛」登記文件(證號:使用066-03-10025;貯存066-03-20025),含量37%W/W,有效期間至111年3月5日,運作行為:使用、貯存。緣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5月13日派員前往貴公司(地址:桃園市中壢區永光里民權路三段334巷56號)稽查,貴公司於108年4月8日、15日、23日、29日買入「甲醛」37%W/W計40.21公噸及108年4月1日、2日、8日、9日、11日、12日、15日、16日、17日、18日、19日、22日、23日、24日、25日、26日、29日、30日均有使用「甲醛」共計約36.86公噸,且現場結餘量與運作紀錄相符;惟貴公司未能於108年5月10日前完成前一個月(108年4月份)之申報紀錄,屬有紀錄未申報行為,核已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及釋放量紀錄管理法第5條第1項規定,依法告發。 |
否 |
限2019-06-2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6,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