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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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02 (2018-06-15)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10月0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 文號:30-107-100004 事由:貴公司屬其他工業,領有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南市府環水字第05941-01號)登載核准納入污水下水道系統排放口:45 CMD,惟查貴公司申報106年7月至9月定期申報排入污水下水道廢水量4980 m3(4980/92=54.1CMD),107年4月至6月定期申報排入污水下水道廢水量4259 m3(4259/91=46.8CMD)已超出超出本府核發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登載核准量:45 CMD,未依本府核發水污染防治措施運作。 |
否 |
限2018-10-0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5-05-19 (2015-03-31)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04年06月24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3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04-050011 |
否 |
限2015-06-24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