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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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7 (2024-04-10) |
基隆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5月1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13-050001 事由:本局勾稽貴中心112年2月至113年2月廢棄物網路申報產出、貯存及聯單情形,並於113年4月10日至現場稽查,發現負責人已變更為:廖○○,與核准「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容(洪○○)不符,未依「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管理辦法」第7條(略以):「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所載基本資料、...資料異動,應於事實發生後十五日內,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異動」,迄今尚未提出申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併同法第52條處新臺幣6千元以上3百萬元以下罰鍰。 |
否 |
限2024-05-1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3-08-18 (2023-08-08) |
基隆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8月25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12-080003 事由: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發現貴公司(承攬六堵水資源回收中心;管制編號:C1100497)112年6月份廢棄物(D-0901有機性污泥)貯存,已逾期申報(實際申報日:112年8月10日),業已違反「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2相關規定,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併同法依第52條裁罰新台幣6千元整 |
否 |
限2023-08-2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0-07-20 (2020-06-24) |
基隆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7月2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文號:40-109-070004 事由:有關貴公司承攬「基隆市六堵水資源回收中心(管制編號:C1100497)」其中事業廢棄物D-0901有機性污泥(聯單編號:C110049710900008)委託永成環科股份有限公司處理,惟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109年6月10日桃環事字第1090049564號函附永成環科股份有限公司核准試運轉計畫之收受事業名單並無將貴公司納入。 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規定:「事業廢棄物之清理,除再利用方式外,應以下列方式為之:...三、委託清除、處理:(一)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查永成環科股份有限公司日前於試運轉階段,非合格之公民營處理機構,貴公司未依規定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處理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處理機構處理,業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規定,本局依法告發處分。 |
否 |
限2020-07-2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8-05-15 (2018-03-29)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文號:40-107-050040 事由:案係民眾陳情,本局106年9月19日派員至本市大寮區田單三街16號稽查,發現該址安能聚綠能股份有限公司廠內堆置4小麻布袋裝污泥(代碼:D-0901),據安能公司ooo表示,產源係高雄市政府大樹污水處理廠,由中宇環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ooo負責聯繫清運取得;ooo107年3月1日表示,係於106年6月間自行向大樹污水處理廠之ooo聯繫取得;貴公司ooo107年3月29日表示,係由其陪同ooo至大樹污水處理廠2樓挖取污泥後,由ooo自行清運出廠,按高雄市政府水利局「大樹污水處理廠操作維護工作(第二期)」(後續擴充)契約書(副本),該廠目前由貴公司負責執行操作維護,查中宇公司未領有廢棄物清除許可證,不得受託清除廢棄物;安能公司未領有廢棄物處理機構許可文件,不得受託處理廢棄物,惟貴公司未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