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
2020-11-24 (2020-09-22)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5000元整,並限期於109年12月10日前改善完成限改日期:109年12月1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9-110001 事由:本局109年9月22日派員至「車王電子廠辦新建工程(管制號:B108L72028-1)」進行營建管理辦法複查,缺失如下: 1.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粗級配(或其他同等功能之粒料)舖設厚度不足,致影響防制效果,(8月27日缺失未改善)。 2.覆蓋於結構體施工架(鷹架)外緣之防塵布或防塵網,未將結構體及其外牆完全覆蓋或破損,致影響防制效果,(8月27日缺失未改善)。 其未採行有效抑制粉塵之防制設施致影響防制效果,核有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及管理辦法規定;爰此,審認已違反空污法第23條第2項相關規定。 |
否 |
限2020-12-1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5,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