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
2018-08-02 (2018-06-26)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7-080005 事由:貴公司從事印刷業,所屬中和廠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流向之事業,經查有以下違規情事:一、申報106年2月份之廢布(廢棄物代碼:D-0803)產出量應為0.001公噸,惟誤申報成1公噸,致產出量申報資料與實際不符。二、未申報106年1月份至12月份、107年1月份至4月份廢油墨(D-2405)產出量及貯存量。三、未申報106年1月份、106年3月份至106年12月份及107年1月份至4月份廢布(D-0803)產出量。四、未申報106年1月份至12月份及107年1月份至4月份廢布(D-0803)貯存量。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