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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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07 (2022-02-15) |
宜蘭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7月08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第1項 文號:30-111-040001 事由:未依水污染防治法規定於期限內申報110年下半年度之廢(污)水處理設施之操作、放流水水質水量之檢驗測定、用電紀錄及其他有關廢(污)水處理之文件資料,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查獲屬實,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56條規定處以罰鍰。 |
否 |
限2022-07-0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