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華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企業統一編號: 07569627
企業名稱: 聯華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工廠基礎資料

裁罰紀錄

聯華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桃園廠

裁罰/違規日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正向排序
2008-10-21
(2008-07-08)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10000元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097-100040
不須改善 3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08-12-24
(2008-12-05)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30000元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097-120025
不須改善 23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0-11-12
(2010-06-23)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099-110013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11-07
(2018-08-21)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7-110007
事由:未依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09-09-28
(2009-08-11)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098年10月16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2項
文號:40-098-090075
限2009-10-1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聯華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基隆廠

裁罰/違規日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正向排序
2020-04-08
(2020-03-04)
基隆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10月08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9-040001
事由:本市環境保護局於109年3月4日委託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認可之環境檢測機構,執行貴公司排放管道(P001)異味污染物之空氣污染濃度稽查檢測,檢測結果:異味污染物實測值為:5,500(標準:1,000),超過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依法告發處分。
限2020-10-0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3-07-22
(2013-06-17)
基隆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2-070004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3-16
(2018-02-08)
基隆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3月3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7-030004
事由:1.依據107年2月8日基隆市環境保護局列管事業現場稽查紀錄表暨「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2項辦理。 2.本局於107年2月8日至貴公司基隆廠稽查,發現貴公司基隆廠106年3-10月均有申報廢棄物(D-099動植物性殘渣混合物)產出、貯存及清運,惟所核可「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容並無此廢棄物,另查貴公司基隆廠106年9-12月廢棄物(D-0299、D-0899、R-1702、R0902)貯存及清運聯單,申報均有異常情形(質量不平衡),上述業已分別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暨「公告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2相關規定。1.依據107年2月8日基隆市環境保護局列管事業現場稽查紀錄表暨「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2項辦理。 2.本局於107年2月8日至貴公司基隆廠稽查,發現貴公司基隆廠106年3-10月均有申報廢棄物(D-099動植物性殘渣混合物)產出、貯存及清運,惟所核可「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容並無此廢棄物,另查貴公司基隆廠106年9-12月廢棄物(D-0299、D-0899、R-1702、R0902)貯存及清運聯單,申報均有異常情形(質量不平衡),上述業已分別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暨「公告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2相關規定。
限2018-03-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02-14
(2020-01-16)
基隆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2月1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9-020002
事由:經查公司(基隆廠)108年12月份(聯單編號:C150417310800586、C150417310800589)廢棄物(D-0299廢塑膠混合物、D-1801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R-0119動物性廢渣、R-0120植物性廢渣)未依規定於清除出廠後四日內連線確認,業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規定。
限2020-02-1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05-18
(2021-04-22)
基隆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5月2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10-050007
事由:本局於109年7月22日派員查核已發現貴公司(基隆廠)廢氣處理程序加裝靜電集塵器及UV設備與廢清書不相符,當日現場即告知貴公司(基隆廠)儘速辦理「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或異動,惟迄今仍未向本局提出申辦,業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相關規定。
限2021-05-2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04-12
(2023-03-25)
基隆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4月2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12-040013
事由:經查貴公司(基隆廠)112年2月份廢棄物(聯單編號:C150417311200084;D-0899廢纖維或其他棉、布等混合物、D-1801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D-0299廢塑膠混合物。C150417311200083、C150417311200086;D-1801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D-0299廢塑膠混合物)未依規定於清除出廠後四日內連線確認,業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相關規定,併同法第52條處新臺幣6千元以上3百萬元以下罰鍰。
限2023-04-2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07-05
(2023-06-14)
基隆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7月1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12-070001
事由:本局勾稽貴公司基隆廠111年4月至112年4月廢棄物網路申報產出、貯存及聯單情形,並於112年6月14日至上述工程現場稽查,發現111年7月起「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申報廢棄物(R-0120植物性廢渣)產出量均逾核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廢棄物(R-0120植物性廢渣)許可40噸之10%上限,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暨「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管理辦法」第6條相關規定,併同法第52條處新臺幣6千元以上3百萬以下罰鍰。
限2023-07-1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聯華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裁罰/違規日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正向排序
2013-11-26
(2013-11-08)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2年11月19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7條
文號:23-102-110004
限2013-11-19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3-11-20
(2013-11-20)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2年11月19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7條
文號:23-102-110003
限2013-11-19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06-14
(2023-02-15)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12-060008
事由:彰化廠領有其他食品製造程序(M01)操作許可證(證號:N2666-00),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12年2月15日派員稽查,現場製程正常操作中,M01製程主要原料麵包最大使用量為8.760公噸/年、產品麵包最大使用量為8.76公噸/ 年,經現場查核貴公司製程原料麵包110年使用量為25.117公噸 、111年使用量為31.579公噸,另產品麵包110年生產量為22.329公噸、111年生產量為27.608公噸,以上原料及產品均已超過許可證年最大使用量及最大生產上限。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3-26
(2016-06-24)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1000元整,不另予限期改善。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07-030057
事由:未依規定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主管機關核准
不須改善 11,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1-05-02
(2011-04-14)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違規部分經本局於100年4月29日查詢全國事業廢棄物管制系統(IWMS), 貴公司已完成以網路傳輸方式補申報上述日期區間產出廢棄物每月產出及廠內貯存情形等,核認定完成改善,不再予限期改善。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0-050001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06-02
(2015-05-12)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4年07月02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0-104-060002
限2015-07-02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08-19
(2020-08-06)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並請檢視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登載內容與實際營運狀況,倘再有致廢棄物性質改變或數量增加逾百分之十之情形者,須依規定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經審查核准後,始得營運。再經查獲違規情事,仍將依法加重處分。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9-080028
事由:108年5月、10月及109年6月、7月申報每月廢水處理程序產出食品加工污泥(R-0902)之產出量,其數量增加均已超過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登載之最大月產生量(68.358公噸/月)百分之十。惟查未依規定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審查核准後,即逕行營運。案經本局於109年8月6日派員現場稽查確認屬實,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09-02-11
(2008-10-03)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1項
文號:21-098-010129
不須改善 5,000
無分期已繳清

聯華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中壢廠

裁罰/違規日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正向排序
2018-10-17
(2018-05-22)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期貴公司107年11月20日前完成改善,並檢送改善完成證明文件報請本府查驗,未於期限屆滿前提報改善證明文件者,視為未完成改善,屆期未補正或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7-100026
事由:貴公司(管制編號:H43B6260)從事食品製造業,領有本府核發固定污染源「食品製造/處理程序-其他食品製造程序(M01)(操證字第H5803-00號)」操作許可證。經本府勾稽「固定空氣污染源管理資訊系統」及「空污費網路申報及查詢系統」,發現貴公司105年度申報之原(物)料及產品用量,超過原許可證登記之年用核定用量達10%以上;本府環境保護局前於107年5月22日以府環空字第1070122365號函要求貴單位提出實際用量之說明及證明文件,經查貴公司函覆資料,105年度各種肉品實際用量為5,101.27公噸(核定用量2,304公噸)、自來水實際用量為146,251公噸(核定用量6,828公噸)、食用油脂混合品或調製品(動植物混合油)實際用量為230.18公噸(核定用量120公噸)、麵條實際用量為1,173.34公噸(核定用量412公噸)、生菜沙拉實際產量為201.16公噸(核定產量156公噸)、涼麵實際產量為3,769.78公噸(核定產量3,108公噸),顯超過許可年用核定用量達10%以上。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8-02
(2017-06-16)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4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06-080007
事由:貴公司於廢水貯留池(S01)私設未經許可管線引水作為澆花灌溉使用,與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文件內容不符。
不須改善 24,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8-02
(2017-06-16)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6-080001
事由:貴公司之植物性廢渣(R-0120)自103年3月至106年6月16日止皆未清運處理,未依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所載於每月至少清運2次。
不須改善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8-02
(2017-06-16)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0-106-080002
事由:貴公司之植物性殘渣(R-0120)與食品加工污泥(R-0902)未分類貯存。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聯華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彰化廠

裁罰/違規日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正向排序
2009-06-01
(2009-04-09)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098年08月31日。
法規: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
文號:40-098-060002
限2009-08-3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6-24
(2019-05-29)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8-060010
事由:貴分公司設籍於本縣彰化市和平路25號1樓從事總公司資本總額達新臺幣二千五百萬元以上之連鎖餐館業,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以下稱環保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及指定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本局108年5月22日於IWR&MS系統勾稽貴分公司107年2月至108年2月間申報資料,發現貴分公司560001餐飲服務作業程序,申報R-0106(107年2月至108年2月)產出量,超出彰化縣政府104年5月8日所核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字號:N10405080001)最大月產生量0.7公噸10%以上,案經本局於108年5月23日現場稽查屬實,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將爰依同法第52條規定裁處。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0-10-18
(2010-08-17)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文號:21-099-100012
不須改善 3,000
無分期已繳清

聯華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嘉義廠

裁罰/違規日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正向排序
2011-04-13
(2011-02-21)
嘉義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0年04月29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
文號:40-100-040002
限2011-04-29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6-07
(2017-05-04)
嘉義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7月1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6-060008
事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6年5月4日派員督察,經查貴公司嘉義廠產出廢食用油,惟未依規定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中填報有該項廢棄物產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限2017-07-1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5-28
(2019-04-23)
嘉義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6月1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8-050012
事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IWR&MS系統專案(EP1080202)勾稽貴廠107年6月至108年1月疑似廢棄物申報異常情事,業經本局前開系統查核後,其勾稽時間為107年1月至108年1月,發現貴廠之磨粉製品製造程序(080037)產出植物性廢渣(R-0120)、其他食品製造程序(080999)產出動物性廢渣(R-0119)及植物性廢渣(R-0120),於107年4月至108年1月申報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與貯存量不符,明顯質量不平衡,前述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限2019-06-1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
無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