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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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13 (2020-04-09)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命貴公司塑膠及合成樹脂製造程序停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9-050013 事由: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前往貴公司設立於本市蘆竹區坑口里10鄰三德街56號之工廠稽查,查獲現場係從事塑膠及合成樹脂製造程序,以化學合成方法,將甲苯二異氰酸酯(TDI)及聚丙二醇(PPG)等原料,經PU混合灌注至模具發泡成型為產品PU泡棉,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一批至第八批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惟該廠未領有本府核發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逕行操作前揭塑膠及合成樹脂製造程序。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7-01-10 (2016-02-01)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2月1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及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6條,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2項,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及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2條第2項 文號:34-106-010005 事由:於104年間共計128日之年運作總量達三百公噸以上或任一日達十公噸以上,未製作釋放量紀錄,並於105年1月31日前向本府申報前一年之釋放量。 |
否 |
限2017-02-10前改善 待改善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5-01-20 (2014-11-24) |
基隆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1項 文號:21-104-010048 |
否 | 不須改善 |
3,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