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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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16 (2018-09-04)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11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7-100002 事由:經本局人員於107年9月4日稽查發現「港興段322地號綠美化工程」(1)防塵布、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或破損,致影響防制效果、(2)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3)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其表面附著污泥等缺失,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第8條及第10條規定,缺失記點12點,業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 |
否 |
限2018-11-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4-05-14 (2014-03-16)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元整。處戒檳班講習4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文號:41-103-051161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當事人提出新事證/補強證據,另為適法之舉發以(盧達偉君)為舉發對象 |
否 | 不須改善 |
2,000 不須繳納 |
2013-05-09 (2012-10-16)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文號:41-102-052551 |
否 | 不須改善 |
1,5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3-01-28 (2012-09-09)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文號:41-102-015243 |
否 | 不須改善 |
1,5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