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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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29 (2021-03-12) |
新竹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文號:40-110-110007 事由:經查貴事業所有車輛(車號:○○○-○○○○),由○○○於110年3月12日載運剩餘土石方行經本縣湖口鄉祥喜段315地號時,為新竹縣政府警察局新湖分局湖鏡派出所及本局稽查,發現前述車輛未隨車持有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3-08-06 (2013-03-14) |
新竹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文號:21-102-080003 |
否 | 不須改善 |
3,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