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益企業社

企業統一編號: 10987977
企業名稱: 茂益企業社

工廠基礎資料

裁罰紀錄

茂益企業社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2-08-05
(2022-07-05)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11-080008
事由:臺端所經營之茂益企業社(簡稱貴社)(管制編號:L95A0738)從事金屬製品製造業,領有本局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屬環保署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等情形之事業,惟經環保署至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作業(勾稽區間:110年7月至111年2月),勾稽結果發現貴社申報資料異常,產出廢棄物無機性污泥(D-0902)於110年8月至110年12月、111年2月產出量超過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最大月產生量百分之十以上,貴社未依規定於廢棄物數量增加逾百分之十之情形前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10-12
(2020-03-26)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975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9月2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9-090034
事由:臺端(茂益企業社)位於臺中市大雅區橫山里中山十一路68號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簡易許可文件(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1112-03號),經本局109年3月26日派員前往執行深度查核結果,會同臺端(茂益企業社)前往廢水處理設施於放流口採樣檢驗結果,測得放流水之氫離子濃度指數(pH)檢測值:5.7(限值:6~9),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另發現臺端(茂益企業社)廢水處理設施旁存有未經許可登載之貯油槽,貯油槽體積容量約14立方公尺且未設置防溢堤,查與許可文件內容不符,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規定。
限2020-09-2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97,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10-12
(2020-03-26)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9月2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
文號:30-109-090035
事由:臺端(茂益企業社)位於臺中市大雅區橫山里中山十一路68號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簡易許可文件(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1112-03號),經本局109年3月26日派員前往執行深度查核結果,會同臺端(茂益企業社)前往廢水處理設施於放流口採樣檢驗結果,測得放流水之氫離子濃度指數(pH)檢測值:5.7(限值:6~9),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另發現臺端(茂益企業社)廢水處理設施旁存有未經許可登載之貯油槽,貯油槽體積容量約14立方公尺且未設置防溢堤,查與許可文件內容不符,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規定。 限期改善與許可不符部分:臺端(茂益企業社)已於109年9月1日函送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變更申請,爰予以認定改善完成。
限2020-09-2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8-24
(2018-06-26)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3000元整,限期於107年9月10日前完成改善及檢具符合放流水標準之檢測報告(項目須包含懸浮固體)及「改善措施執行完成報告書」或停工、停業等證明文件報請查驗,否則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07年09月1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7-080037
事由:臺端於本市大雅區橫山里中山11路68號設立茂益企業社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領有本局核發之簡易排放許可文件(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1112-03號),經本局於107年6月26日前往查核並於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懸浮固體檢測值:82mg/L(限值:30 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限2018-09-1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3,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8-24
(2018-06-26)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85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文號:30-107-080038
事由:1.臺端於本市大雅區橫山里中山11路68號設立茂益企業社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領有本局核發之簡易排放許可文件(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1112-03號),經本局於107年6月26日前往查核,查獲製程至原水槽(T01-1)之廢水管路疏漏以致原水直接放流至承受水體,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規定。 2.現場臺端已立即通報本局並採取防護措施,且亦立即修復完成,故無再辦理限期改善之必要。
不須改善 38,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2-18
(2017-01-05)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31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6-020021
事由:本局派員前往貴商號放流口採取水樣檢驗水質結果,測得氫離子濃度指數(pH值)超過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不須改善 231,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09-21
(2016-06-07)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10月0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文號:30-105-090032
限2016-10-03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03-11
(2015-01-16)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期於104年4月14日以前完成改善且檢具「改善措施執行完成報告書」或停工停業之證明文件報請本局查驗,屆時未完成改善者,依法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04年04月1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4-030012
限2015-04-14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3-05-24
(2013-04-11)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2-050010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0-08-16
(2010-07-05)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099年10月04日。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099-080005
限2010-10-04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08-01-07
(2007-11-23)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70000元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文號:30-097-010005
不須改善 70,000
無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