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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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8 (2024-02-20)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0-113-040006 事由:貴公司三峽廠於廠內貯存廢液閃火點小於60℃(不包含乙醇體積濃度小於24%之酒類廢棄物)(C-0301)2桶,惟其中1桶未依規定標示區別有害事業廢棄物特性之標誌(白底、紅字、黑框)及未標示產生廢棄物之貯存日期。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4-02-06 (2013-10-08)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3年03月1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項,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0-103-020024 |
否 |
限2014-03-12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3-08-27 (2013-07-16)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2-080128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