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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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0 (2024-04-25)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60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改善完成報告書(含改善之證明文件)至本局報請查驗(與裁處書一併檢送空氣污染改善完成報告書乙份)。限改日期:113年11月11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第1項 文號:20-113-080019 事由:貴公司臺南廠(管制編號:R1004729)領有本局核發之膠帶業製造程序(M04)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南市環空操證字第D0434-02號),經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南區管理中心於113年4月25日派員督察,現場查獲吸附設備(A002)操作參數之吸、脫附交互變換操作溫度範圍,操作溫度約39-51˚C(許可操作值90-150˚C)未符合許可操作值;攪拌槽廢氣管線未能納入吸附設備(A002)入口端,導致採樣檢測入口端廢氣流量不完整;油水分離槽、新增管道及空污防制設備未登載於許可文件,上述行為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規定,上開缺失有南區管理中心督查單(督察編號:981130400236)及相關佐證資料可稽。 |
否 |
限2024-11-11前改善 待改善 |
160,000 尚未繳款 |
2024-08-16 (2024-04-25)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條件:經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3年08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13-080031 事由: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南區環境管理中心於113年04月25日至貴公司台X廠執行督察,當日針對該廠產出之廢液進行採樣,共採得3組樣品,檢測分析結果發現樣品(編號IJ113D0X22-0X2,放置於廢棄物貯存區以50加侖鐵桶裝)閃火點小於60℃,屬易燃性事業廢棄物,爰認定貴公司台南廠未依規定以網路申報該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等情形。 |
否 |
限2024-08-30前改善 待改善 |
60,000 尚未繳款 |
2024-08-16 (2024-04-25)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條件:經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3年08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13-080030 事由: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南區環境管理中心於113年04月25日至貴公司台X廠執行督察,當日針對該廠產出之廢液進行採樣,共採得3組樣品,檢測分析結果發現樣品(編號IJ113D0X22-0X2,放置於廢棄物貯存區以50加侖鐵桶裝)閃火點小於60℃,屬易燃性事業廢棄物,該廢棄物未登載於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另本局於113年06月12日至該廠執行稽查,經該廠人員表示,該廠已於113年04月26日函報本局自主停工,惟現場仍以半停工方式,從事購買膠帶卷軸等半成品進場裁切後進行販售之營運,爰認定貴公司台南廠未依規定辦理變更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違規事實。 |
否 |
限2024-08-30前改善 待改善 |
60,000 尚未繳款 |
2024-07-29 (2024-05-29)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本案限於文到日起90日內改善完成,並提送相關證明文件至本局。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13-070029 事由:本局113年5月29日至貴公司稽查,稽查當時膠帶業製造程序(M02)正常操作,A004壓降錶損壞,未能有效監控A004操作情形。另查貴公司每日操作紀錄,未依許可核定內容記錄活性碳吸附回收槽(A001、A002、A004)用電量、廢氣處理量、出入口廢氣濃度,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4-07-29 (2024-05-29)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本案限於文到日起90日內改善完成,並提送相關證明文件至本局。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文號:20-113-070028 事由:本局113年5月29日至貴公司稽查,稽查當時膠帶業製造程序(M02)正常操作,許可核定製程廢氣經活性碳吸附回收槽(A001、A002、A004)處理後由排放管道排放。現場發現活性碳吸附回收槽破損,造成揮發性有機物於破損處洩漏,以PID測量破損處揮發性有機物濃度分別為A001(24.62ppm)、A002(438.5ppm)、A004(92.24ppm),貴公司未有效收集各種空氣污染物,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15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4-04-23 (2024-03-11)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改條件:經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3年05月31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13-040044 事由: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南區環境管理中心(以下簡稱南區中心)於112年3月6日至貴公司台南廠執行督察,發現貴公司台南廠聚氯乙烯(PVC)膠布加熱產出之廢液(以50加侖鐵桶 收集、貯存) 及拆卸製程管線之廢保溫材料,未登載於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其未依規定辦理變更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下稱廢清書),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南區中心函轉本局執行處分相關事宜,本局依同法第52條規定處罰鍰並限期於113年1月31日前完成改善。本局於113年3月11日至貴公司台南廠執行複查,會同貴公司台南廠員工查核現場發現以下情形:(一)廢棄物貯存區仍有放置廢液之情事。(二)設備維護時會排出廢保溫材料。惟查貴公司台南廠之廢清書未登載前開廢棄物項目,認定其未依規定辦理變更廢清書之情形仍未完成改善。 |
否 |
限2024-05-3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4-04-23 (2024-03-11)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改條件:經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3年05月31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13-040045 事由: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南區環境管理中心(以下簡稱南區中心)於112年3月6日至貴公司台X廠執行督察,發現貴公司台X廠聚氯乙烯(PVC)膠布加熱產出之廢液(以50加侖鐵桶 收集、貯存) 及拆卸製程管線之廢保溫材料均未依規定以網路申報產出、清理情形,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南區中心函轉本局執行處分相關事宜,本局依同法第52條規定處罰鍰並限期於113年1月31日前完成改善。本局於113年3月11日至貴公司台X廠執行複查,勾稽貴公司台X廠申報資資料發現,未依規定申報前開廢液、廢保溫材料等廢棄物,且部分申報資料有質量不平衡或缺漏等問題,認定貴公司台X廠仍未完成改善。 |
否 |
限2024-05-3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3-12-14 (2023-05-10)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改善完成報告書(含改善證明文件)至本局報請查驗(與裁處書一併檢送空氣污染改善完成報告書乙份)。限改日期:113年10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12-120008 事由:貴公司台南廠(管制編號:R1004729)領有膠帶業製造程序(M01、M04)操作許可證(證號:南市環空操證字第D0208-01、第D0434-00號),經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南區環境管理中心112年5月10日派員執行督查,查核貴廠膠帶業製造程序(M01、M04)冷卻水塔有明顯逸散之情形,惟許可之內容未登載冷卻水塔,貴廠未依許可操作。上開缺失有稽查單、照片及相關資料可稽。 |
否 |
限2024-10-3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3-12-13 (2023-03-06)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1月3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12-120018 事由: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南區環境管理中心於112年3月6日至貴公司台南廠督察,發現該廠聚氯乙烯(PVC)膠布加熱產出之廢液(以50加侖鐵桶 收集、貯存) 及拆卸製程管線之廢保溫材料,未登載於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其未依規定辦理變更廢棄物清理計畫書。 |
否 |
限2024-01-31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13-040044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3-12-13 (2023-03-06)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1月3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12-120019 事由: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南區環境管理中心於112年3月6日至貴公司執行督察,發現貴公司聚氯乙烯(PVC)膠布加熱產出之廢液(以50加侖鐵桶 收集、貯存) 及拆卸製程管線之廢保溫材料均未依規定以網路申報產出、清理情形。 |
否 |
限2024-01-31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13-040045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3-12-13 (2023-03-06)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1月3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0-112-120020 事由: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南區環境管理中心於112年3月6日至貴公司執行督察,發現貴公司廢液、廢保溫材料及廢木屑混合物之貯存區,均未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 |
否 |
限2024-01-3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3-07-24 (2023-03-28)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12-070019 事由:案係本局於112年3月28日派員至貴公司查核,發現貴公司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下稱廢清書)登載廢塑膠(R-0201)清除、處理方式為「委託、清除及處理」,惟貴公司表示因廢塑膠(R-0201)產出量少,係以廢棄物代碼-廢塑膠混合物(D-0299)以「焚化處理」方式處理,顯與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登載內容不相符,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2-03-02 (2021-06-29)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11-030003 事由:本局於110年6月29日配合法務部調查局臺南市調查處、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執行專案稽查,發現貴公司台南廠製程,其製程溶劑添加甲苯再過濾及攪拌利用,惟製程中產出之含甲苯廢溶劑(C-0301)未申報產出情形。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2-03-02 (2021-06-29)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條件:改善完成。限改日期:111年04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11-030002 事由:本局於110年6月29日配合法務部調查局臺南市調查處、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執行專案稽查,發現貴公司台南廠製程,其有機溶劑添加甲苯,使溶劑保持液態,以便製程塗佈於膠帶上,郭廠長表示若溶劑硬化後,可回收再添加甲苯攪拌後,即可回復成液態溶劑再利用,惟其製程再利用及製程中產出之含甲苯廢溶劑(C-0301)未登載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製程流程。 |
否 |
限2022-04-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2-03-02 (2021-06-29)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文號:40-111-030004 事由:本局於110年6月29日配合法務部調查局臺南市調查處、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執行專案稽查,發現登泰企業社黃O錫僅為再利用機構,非為合法清除、處理業者,據黃O錫表示含甲苯廢溶劑係貴公司委託其處理,而黃O錫卻將廢溶劑(C-0301)棄置於農地,是貴公司未委託合法清除、處理業者,清除、處理含甲苯廢溶劑(C-0301)。 |
否 | 不須改善 |
3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1-12-29 (2021-11-17)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文號:20-110-120035 事由:本局於110年11月17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發現冷凝器(E305)法蘭有乙酸乙酯洩漏之情事,未有效收集空氣污染物,涉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15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1-12-29 (2021-11-17)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10-120036 事由:本局於110年11月17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固定污染源膠帶業製造程序(M02)排放管道(P061)異味官能檢測,依異味污染物官能測定法-三點比較式嗅袋法(NIEA A201.14A)測定,檢測結果實測值為1740,超過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排放管道異味污染物標準值1000,涉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15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1-08-25 (2021-04-01)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68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文號:40-110-080023 事由: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110年6月29日執行臺南市官田區隆東段635等地號遭棄置廢棄物專案搜索,本局同日派員會同法務部調查局臺南市調查處、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至貴公司位於本市岡山區岡山北路120號廠址聯合稽查,發現裁切成品產生之廢塑膠混合物(D-0299)110年4月1日未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之公民營清除處理機構清理,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 |
否 | 不須改善 |
168,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1-08-25 (2021-06-29)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7條第1項 文號:40-110-080027 事由: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110年6月29日執行臺南市官田區隆東段635等地號遭棄置廢棄物專案搜索,本局同日派員會同法務部調查局臺南市調查處、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至貴公司位於本市岡山區岡山北路120號廠址聯合稽查,發現C-0301投入溶劑回收系統逕行自行處理,對於C-0301自行處理之操作未作成紀錄妥善保存三年以上,以供查核,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7條第1項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3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1-08-25 (2021-06-29)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84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10-080024 事由: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110年6月29日執行臺南市官田區隆東段635等地號遭棄置廢棄物專案搜索,本局同日派員會同法務部調查局臺南市調查處、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至貴公司位於本市岡山區岡山北路120號廠址聯合稽查,發現裁切成品產生之廢塑膠混合物(D-0299)非屬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膠帶業製造程序(220005)製程流程圖上填報之廢膜,未填報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現場存放廢油墨、沾有油墨之廢擦拭布,有實際產出、貯存情形,未填報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C-0301投入溶劑回收系統逕行自行處理,未填報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且部分貯存地點與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廠區配置圖不符,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84,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1-08-25 (2021-06-29)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84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10-080025 事由: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110年6月29日執行臺南市官田區隆東段635等地號遭棄置廢棄物專案搜索,本局同日派員會同法務部調查局臺南市調查處、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至貴公司位於本市岡山區岡山北路120號廠址聯合稽查,發現裁切成品產生之廢塑膠混合物(D-0299)非屬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膠帶業製造程序(220005)製程流程圖上填報之廢膜,未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產出、貯存、清理情形;現場存放廢油墨、沾有油墨之廢擦拭布,有實際產出、貯存情形,未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產出、貯存、清理情形;C-0301投入溶劑回收系統逕行自行處理,未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清理情形,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84,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1-08-25 (2021-06-29)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期於文到次日起14日內完成改善。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1條第2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1條第4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0-110-080026 事由: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110年6月29日執行臺南市官田區隆東段635等地號遭棄置廢棄物專案搜索,本局同日派員會同法務部調查局臺南市調查處、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至貴公司位於本市岡山區岡山北路120號廠址聯合稽查,發現部分盛裝C-0301之塑膠桶及鐵桶貯存地點未有防止雨水流入之設備或措施,亦未標示貯存日期、數量、成分及區別有害事業廢棄物特性之標誌;裁切成品產生之廢塑膠混合物(D-0299)貯存地點露天貯存且有積水現象,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第10條第1項第1款、第1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1-03-25 (2021-01-22)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改善完成報告書至本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10年05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文號:20-110-030053 事由:貴公司台南廠於本市仁德區從事軟式黏性膠帶製品製造業,領有本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膠帶業製造程序(M04)操作許可證,經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督察大隊於110年1月22日派員督察,查該廠固定污染源膠帶業製造程序(M04)之空氣污染防制設備連續式吸脫附接續冷凝處理(A002),發現A002每日操作紀錄表自109年12月1日至110年1月22日均記載出口廢氣濃度10PPM,經該廠人員表示,許可異動前的舊款濃度指示計已汰換,並已新設濃度顯示計,惟現場人員仍循例抄寫舊款濃度指示計的顯示值,該廠未確實記載監測設施顯示值。 |
否 |
限2021-05-2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0-02-11 (2019-12-17)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400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改善完成報告書至本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09年03月27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第1項 文號:20-109-020006 事由:貴公司於本市仁德區從事膠帶製造業,領有本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膠帶業製造程序(M04)操作許可證,經本局於108年12月17日派員稽查,稽查時上述製程正常操作中(未有維修或停用),查核時輔以FLIR檢視(M04)之緊急排放口(P406),發現其緊急排放口有排放情事,因現場並未有緊急事故需緊急排放,是貴公司未依許可證操作。 |
是 訴願駁回 |
限2020-03-2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4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0-01-06 (2019-10-09)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81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2月1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9-010012 事由:本局於108年10月9日派員至該公司查核時,於現場放流口(D01)取樣化驗結果:懸浮固體為42.0 mg/L(標準限值為30 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前述情事,業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略以):「事業...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者,應符合放流水標準。」規定。 |
否 |
限2020-02-1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81,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08-30 (2019-06-25)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7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文號:30-108-080037 事由:貴公司從事化工業,經本局於108年6月25日派員稽查廢(污)水排放情形,稽查當時發現製程洗槽廢水儲槽閥門未鎖緊致廢水從集溢溝流至廠外排溝造成污染,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設置之輸送或貯存設備,有疏漏污染物或廢(污)水至水體之虞者,應採取維護及防範措施」之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72,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07-16 (2019-05-09)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99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8條 文號:30-108-070011 事由:案係本局派員於108年5月9日至該公司進行「108年度重點事業深度查核」作業時,現場查核廢水處理設施產生之污泥未妥善處理,前述情形分述如下:收集:經板框式壓濾脫水機脫水處理產生之污泥未完全收集於太空袋內(部分污泥散落於廠區作業環境內);放置:污泥儲存區遮蔽性不足,無法有效防止雨水流入。污泥儲存區放置之袋裝污泥雖有覆蓋帆布,仍有雨水流入產生逕流廢水(含污泥)疏漏於廠區作業環境內。 |
否 | 不須改善 |
99,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07-16 (2019-05-09)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65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08-070012 事由:案係本局派員於108年5月9日至該公司進行「108年度重點事業深度查核」作業時,現場廢水處理設施之沉澱槽2(T01-17)廢水疏漏於廠區作業環境內。 |
否 | 不須改善 |
16,5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06-11 (2019-04-02)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改善完成報告書至本府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08年06月2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 文號:20-108-060008 事由:旨揭公司台南廠於本市仁德區從事軟式黏性膠帶製品製造業,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膠帶業製造程序(M04)操作許可證,經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督察大隊於108年4月2日派員督察,查貴廠固定污染源膠帶業製造程序(M04)之空氣污染防制設備連續式吸脫附接續冷凝處理(A002),發現108年1月至108年3月操作記錄表中,108年3月每日廢氣處理量介於408至473Nm3/min之間,已超過本府核發許可證操作條件250至380Nm3/min,貴廠未依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 |
否 |
限2019-06-2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02-27 (2018-11-02)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改善完成報告書(含改善事項及合格之檢測報告書)至本府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08年06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8-020016 事由:貴公司台南廠(管制編號:R1004729)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11月2日執行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6)排放管道(P601)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PSN)稽查檢測,經檢測結果粒狀污染物檢測值為64mg/Nm3,超過排放標準50mg/Nm3。 |
否 |
限2019-06-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01-16 (2018-10-26)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7條第5項 文號:34-108-010003 事由:本局於107年10月26日配合「高風險性工廠聯合安全檢查計畫」至貴公司進行毒性化學物質查核,查貴公司領有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丙烯酸丁酯、醋酸乙烯酯」核可文件(107-64-J0021、146-64-J0024),其負責人業經高雄市政府於106年9月28日高市府經商公字第10653743600號函同意變更為「楊○○」(原為楊○○),惟貴公司遲至107年10月29日向本局申請變更前述核可文件,業己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7條第5項授權訂定之「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核可管理辦法」第5條第2項「前項申請變更運作人基本資料者,應自最後取得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工廠證明文件、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證明文件之日起三十內為之。惟負責人變更於六十日內為之。」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8-09-18 (2018-05-29)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限期改善:107年11月4日。限改日期:107年11月0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7-090014 事由:貴公司與許可證不符事項,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M01製程如下(一)至(三)點;M02製程如下第(四)點:(一)現場塗佈機E051操作中,其負壓值為-0.8Pa,未符合許可核定值-2Pa。(二)活性碳吸附設備A003,5月份廢氣處理量(5/21:8.3 m3/min、5/23:5.69 m3/min)未符合許可核定範圍(10~30 m3/min)。(三)活性碳吸附設備A003,5月份設備壓差(5/21~5/23:0.3 mmH2O、5/28:0.2 mmH2O)未符合許可核定範圍(0.5~10 mmH2O)。(四)活性碳吸附回收槽(A001),無溶劑回收量紀錄,未依許可證核定每日紀錄。 |
否 |
限2018-11-04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2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8-06-26 (2018-05-21)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 文號:20-107-060036 事由:製程M05排放口P501異常排放黑煙,經查為鍋爐操作不當造成燃燒不完全,且未於1小時內通報主管機關。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8-03-01 (2017-12-11)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期文到次日起14天內改善完成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7-030002 事由:案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106年12月11日派員至本市岡山區岡山北路120號稽查,發現貴公司製程產生之廢鐵桶未載明於貴公司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8-03-01 (2017-12-11)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7-030003 事由:案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106年12月11日派員至本市岡山區岡山北路120號稽查,發現貴公司製程產生之廢鐵桶未依規定上網申報清除、處理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8-01-29 (2017-08-17)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期改善:107年5月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7-010042 事由:固定污染源M01製程中,E021、E051負壓值範圍為-0.1Pa~-0.5Pa(許可核定範圍為-2.0Pa);E022、E052(烘乾箱)許可核定應分區紀錄操作溫度(E022、E052分別需記錄13項及12項),但現場僅提供一筆共同記錄數據;活性炭吸附設備(A003)7月份紀錄表廢氣流量有數筆(7/3:9.21 m3/min、7/7:9.16 m3/min、7/19:7.2 m3/min、7/21:9.85 m3/min)未達許可核准之流量(10~30 m3/min)。M02製程中,活性炭吸附設備(A001)並無相關溶劑回收量紀錄表(許可證內容為每日紀錄溶劑回收量),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7-11-23 (2017-10-05)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1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1條第1項 文號:20-106-110032 事由: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1條第1項規定,貴公司製程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之固定污染源,應於每年一月底前,向當地主管機關申報其固定污染源前一年排放空氣污染物之年排放量,惟本局於106年10月5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時,貴公司尚未完成105年第1~4季空氣污染物排放量申報,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1條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7-11-22 (2017-04-28)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6-110027 事由:案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6年4月28日來函資料所示,發現貴事業106年1月至2月廢液閃火點小於60℃(不包含乙醇體積濃度小於24%之酒類廢棄物)(代碼:C-0301)、廢塑膠混合物(代碼:D-0299)、有機性污泥(代碼:D-0901)漏報貯存情形;廢液閃火點小於60℃(不包含乙醇體積濃度小於24%之酒類廢棄物)(代碼:C-0301)105年8月至11月、廢塑膠混合物(代碼:D-0299)105年8月、10月及有機性污泥(代碼:D-0901)105年8月至12月,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合貯存量,上開異常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7-09-22 (2017-06-30)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10月2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6-090032 事由:本局派員至貴公司執行貴公司M03製程排放管道(P061)異味污染物採樣,當日共採取1組樣品,續委由汎美檢驗科技有限公司依環檢所公告方法 (異味污染物NIEA A201.14A)檢測分析,檢測結果異味污染物濃度值為1740,未符合「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2項所訂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1000,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否 |
限2017-10-2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7-08-28 (2017-07-11)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65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8月2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化工業放流水標準第4條 文號:30-106-080022 事由:貴公司從事00業(00製造業),經本局於106年7月11日派員稽查廢(污)水排放情形,經取樣化驗結果:生化需氧量70.9mg/L(標準限值為30mg/L)、化學需氧量375mg/L(標準限值為100mg/L)均未符合00業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00業放流水標準第4條之規定。 |
否 |
限2017-08-22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65,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6-12-15 (2016-10-19)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1月1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 文號:30-105-120016 |
否 |
限2017-01-1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5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6-08-03 (2016-05-23)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07月0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 文號:20-105-080006 |
否 |
限2016-07-0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6-02-17 (2016-01-08)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自文到之日起命M01製程停工,並限於105年3月31日前向本局申請取得操作許可證。限改日期:105年06月06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5-020016 |
否 |
限2016-06-0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2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6-02-17 (2016-01-08)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命M04製程於105年3月1日前向本局提送操作許可證異動或變更申請。限改日期:105年03月1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5-020017 |
否 |
限2016-03-1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5-07-28 (2015-06-08)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化工業放流水標準第2條 文號:30-104-070030 |
否 | 不須改善 |
15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5-07-27 (2015-05-18)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並限於104年10月10日前改善完成。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4-070053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5-06-16 (2015-04-29)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4年09月0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 文號:20-104-060048 |
否 |
限2015-09-04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5-06-16 (2015-04-29)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 文號:20-104-060050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5-06-02 (2015-01-11)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2項 文號:34-104-060001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5-03-09 (2015-01-09)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4年04月2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4-030009 |
否 |
限2015-04-29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