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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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 (2024-03-06)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10000元整,限改條件: 期限內改善完成(113年3月29日函送限期改善或補正通知書─通知書編號:007346)。限改日期:113年04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文號:30-113-040018 事由:貴事業新厝裕農加油站從事洗車業,經本局於113年3月6日前往稽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乙組,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檢驗值457mg/L,標準值100mg/L),未符合洗車業放流水標準。 |
否 |
限2024-04-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2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2-03-09 (2022-01-14)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11-030026 事由:貴公司自辦「加油站拆除工程」(工程地號: 臺南市新市區南港段460、461地號),領有拆除執照((110)南工拆字第00342號)且已繳交空氣污染防制費,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經本局人員於111年1月14日至現場查核,發現前揭拆除工程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未經本局審查核准,即先行辦理拆除作業,是貴公司未依規定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至本局審查核准,即先行辦理拆除作業,進行貯存、清除、處理或再利用一般事業廢棄物。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5-08-10 (2015-06-16)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0-104-080014 陳情或撤銷結果:資料鍵入錯誤,公司資料索引錯誤應為法人非獨資企業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不須繳納 |
2015-08-10 (2015-06-16)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4年06月1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0-104-080016 |
否 |
限2015-06-1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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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18 (2017-08-30)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 文號:20-106-090021 事由:本局106年8月30日上午10時依「加油站加油槍抽氣量與加油量比率檢測方法(NIEA A211.71B)」規定,執行貴站(本市仁武區澄觀路一段80號)氣油比檢測,發現9支汽油加油槍【第2島第4槍(2-6)、第5槍(2-5)及第6槍(2-4),第3島第1槍(4-1)、第2槍(4-2)、第3槍(4-3)、第10槍(5-6)、第11槍(5-5)及第12槍(5-4)】氣油比檢測數值為0,不符合格標準範圍(0.88~1.20),合格加油槍數未達總檢測數70%,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所訂「加油站油氣回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之1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