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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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20 (2020-02-06) |
新竹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10-050022 事由:貴公司360001製程產生之D-0201於107年12月~108年3月,D-1099於108年1月~3月及D-2403於107年12月~108年3月,超出貴公司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當下登載每月最大產出量之百分之十,逕未先行申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8-04-24 (2018-02-23) |
新竹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 文號:40-107-040023 事由:本案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網路申報資料,發現貴公司其他電子零組件製造程序(製程代碼:260999)產出之砷及其化合物(總砷)(廢棄物代碼各為C-0106),自104年2月申報產出並貯存,後於105年12月清除完畢。貴公司於105年10月17日始向本局申請延長前揭有害事業廢棄物貯存期限,然因申請時已逾貯存一年之規定,本局遂未同意所請。貴公司有害廢棄物未於期限屆滿二個月前向貯存設施所在地之地方主管機關申請延長期限,產生後貯存逾一年,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7-03-16 (2016-11-21) |
新竹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21條第2項,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 文號:30-106-030005 事由:貴事業未依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21條規定,施行日(105年5月19日)起六個月內,完成代理人設置,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相關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