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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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21 (2022-03-14)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 文號:20-111-120011 事由:貴公司於本市楊梅區梅獅路359號從事倉儲理貨業,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1年3月14日上午8時16分接獲消防隊通報該址發生火警事故,經派員查獲因貴公司管理不當導致發生火災,致產生明顯異味散佈於空氣,且持續悶燒長達5天至本府消防局3月18日撤離,貴公司未裝置異味收集及處理設備,大量排放空氣污染物,嚴重影響附近楊梅區共12個里之空氣品質,本府環境保護局於該期間約受理52則陳情報案數,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發佈楊梅區空氣品質指標(AQI)數值高達200,且因本次事故本市仁美國民中學當日緊急停課,綜顯示貴公司本次事故已嚴重影響生活及空氣品質。 |
是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適用法令錯誤,認事用法違誤 |
不須改善 |
5,000,000 不須繳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