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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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19 (2018-05-22)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核可管理辦法第4條第2項,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7條第5項 文號:34-107-060003 事由:經查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之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三乙胺」之核可文件(證號:121-03-J0045;運作行為:使用、貯存;含量:95至100%W/W),有效期間至110年9月12日止。緣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5月22日派員前往貴公司(地址:桃園市中壢區西園路132號3樓)稽查,該毒性化學物質實際貯存場所為戶外倉庫,與本府105年9月26日府環空1050237787號核備之三樓「實驗區」配置圖不符,其貴公司人員表示運作場所已於107年4月2日喬遷,惟貴公司因運作場所配置圖已變更,未能於事實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本府申請變更。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3-03-12 (2013-02-21)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2項,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及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3條 文號:34-102-030005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