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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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3 (2024-07-13) |
嘉義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文號:41-113-110127 事由:貴公司所有車輛(車牌:5195-GF)於113年7月13日15時05分,行經本縣朴子市台82與台19線往東,駕駛亂丟煙蒂,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4-08-07 (2024-05-31)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文號:21-113-080325 事由: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022-TF、自用大貨車)於113年5月31日行經「桃園市內壢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桃園市內壢空氣品質維護區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
否 | 不須改善 |
5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4-06-07 (2023-12-27)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元整,並限期於113年7月20日前至柴油車排煙檢測站檢驗合格。屆期未改善完成,將按次處罰。(註:如於違反時間後已完成檢測,則無須理會本限期改善通知部分之處分。)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文號:21-113-061417 事由:車輛223-N2號進入本市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於稽查日前已逾二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
否 | 不須改善 |
5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4-03-04 (2024-01-29) |
嘉義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5月21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21-113-020084 事由:貴公司之使用中車輛排放空氣污染物,經儀器測定結果黑煙(不透光率)2.0m-1,超過排放標準(1.2m-1)。 |
否 |
限2024-05-2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3,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3-09-04 (2023-04-12) |
新竹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文號:21-112-080082 事由: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EB-3756)於112年4月12日16時10分,行經本市公告之虎林國民中學、國民小學空氣品質維護區(違反地點:延平路2段與牛埔北路),惟未於稽查日前1年內經任一縣市環保局排煙檢測合格。 |
否 | 不須改善 |
5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3-03-09 (2023-01-09) |
雲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4月2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項第1款第3目,之 文號:21-112-030033 事由:受處分人所屬車輛(車號:998-UF)經檢測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1.4m-1,未符合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黑煙不透光率不得超過1.2m-1之標準。 |
否 |
限2023-04-2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5,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1-11-12 (2021-10-06) |
嘉義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5條第1項 文號:21-110-110010 陳情或撤銷結果:資料鍵入錯誤,車號錯誤另開立裁處 事由:貴公司所有車輛不透光率達2.6m-1,超過排放標準(1.2m-1)而未超過排放標準1.5倍。 |
否 | 不須改善 |
3,000 不須繳納 |
2021-11-12 (2021-10-06) |
嘉義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5條第1項 文號:21-110-110012 事由:貴公司所有車輛不透光率達2.6m-1,超過排放標準(1.2m-1)而未超過排放標準1.5倍。 |
否 | 不須改善 |
3,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0-08-11 (2020-07-13) |
雲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9月1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項第1款第3目,之 文號:21-109-080155 事由:受處分人所屬車輛(AAP-631)經檢測排放黑煙污染度為39%,未符合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黑煙污染度不得超過30%之標準。 |
否 |
限2020-09-10前改善 待改善 |
5,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11-20 (2019-08-27) |
嘉義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文號:41-108-110021 事由:金茂國際有限公司所有車輛(車號:4036-JC)使用人於108年8月27日20時16分行經本市西區興業西路30號前丟棄垃圾於道路上,影響環境衛生(有影像為憑)。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