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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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27 (2022-07-11)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2款 文號:20-111-090022 事由:案係本局接獲民眾陳情,案經本局派員於111年7月11日15時30分至本市三民區鼎金中街14巷5號隔壁空地作業場區周界稽查時,當時貴公司正使用機具進行破碎作業,惟未有進行灑水或設置有效之防制措施或設施,致作業時產生明顯揚塵逸散至周界,造成空氣污染,上開行為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08-15 (2019-08-14)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8-080041 事由:貴公司108年8月14日來函表示,承攬本市鳥松區大昌路17巷30號(本市鳥松區大華段171地號等1筆土地)拆除工程(領有高雄市政府工務局107年1月3日高市工務建字第106A004949號拆除核准函),已拆除完畢,且已繳納空氣污染防制費,核屬公告列管之事業,惟未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流向,即先行拆除,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08-15 (2019-08-14)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8-080042 事由:貴公司108年8月14日來函表示,承攬本市鳥松區大昌路17巷30號(本市鳥松區大華段171地號等1筆土地)拆除工程(領有高雄市政府工務局107年1月3日高市工務建字第106A004949號拆除核准函),已拆除完畢,且已繳納空氣污染防制費,核屬公告列管之事業,惟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審,即先行拆除,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