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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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28 (2018-01-30)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文號:22-107-030007 事由:案經本局派員於上述時段前往本市鳳山區瑞興路65號稽查時,發現貴殿正擴音器撥放音樂進行繞境活動,已違反高雄市政府104年9月15日高市府環空字第10439177001號公告事項一:「於本市各類管制噪音管制區內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不得從事下列行為:...(二)、使用擴音設施從事神壇、廟會、婚喪等民俗活動。」之規定,造成噪音污染。 |
否 | 不須改善 |
3,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