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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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27 (2022-08-23) |
屏東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825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文號:30-111-120060 事由:貴公司作業區廢水有疏漏至雨水溝並由RD01排出至地面水體,未立即採取緊急應變措施之情事,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8,250 已分期已繳清 |
2021-12-29 (2021-10-13) |
屏東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47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12月2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 文號:30-110-120041 事由:查貴公司從事食品製造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廢水處理設施pH調整池兼快混池及膠凝池未正常加藥(PAC)、加壓浮除池未正常操作、使用許可文件未登載藥劑(液鹼)等,皆與許可登載內容不符,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茲依同法第45條第2項規定裁處如主旨。 |
否 |
限2021-12-29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47,000 已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