靜發環保工程有限公司

企業統一編號: 16112826
企業名稱: 靜發環保工程有限公司

工廠基礎資料

裁罰紀錄

靜發環保工程有限公司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5-08-26
(2025-07-14)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4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1-114-081205
事由:車輛行駛中,散落污水,致污染地面。
不須改善 2,4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03-20
(2022-11-21)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文號:44-112-030022
事由:案係本局三民西區清潔隊於111年11月21日執行環境巡察時,發現貴公司廢棄物清運車輛(車號:KEP-2608)於河堤路230巷口將垃圾車收集污水箱內污水排放至水溝內(如附件),前述行為顯與經審查核准之許可文件內容不符,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2-03-23
(2021-08-04)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文號:44-111-030021
事由:本局110年8月4日執行例行性清除機構現場查核計畫進行勾稽,發現貴公司每月清除許可量1,634公噸,惟清運車輛(車號KEB-9260)尚未完成即時追蹤系統(GPS)裝置,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暨「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運機具及其規定」公告事項第五(七)項規定。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12-06
(2018-02-10)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4-108-120054
事由:按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107年6月6日來函資料所示,貴公司受託清除「華尚建設有限公司」(本市新興區和平一路295號)一般廢棄物,已簽訂契約(期程:自107年4月1日起至108年3月31日止),並申請停徵隨水費徵收清除處理費在案,惟未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清除上開廢棄物之營運紀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規定。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12-04
(2018-02-10)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4-108-120009
事由:按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107年6月6日來函資料所示,貴公司受託清除「i home3大廈管理委員會」(本市鼓山區美術北三路200號)一般廢棄物,已簽訂契約(期程:自106年12月1日起至107年11月30日止),並申請停徵隨水費徵收清除處理費在案,惟未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清除上開廢棄物之營運紀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規定。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12-04
(2018-02-10)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4-108-120017
事由:按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107年6月6日來函資料所示,貴公司受託清除「名發榮耀大樓管理委員會」(本市小港區桂華街2號)一般廢棄物,已簽訂契約(期程:自107年1月1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止),並申請停徵隨水費徵收清除處理費在案,惟未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清除上開廢棄物之營運紀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規定。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5-23
(2018-04-25)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文號:44-107-050024
事由:案係民眾107年4月23日陳情,貴公司○○107年4月25日至局表示,所屬清除車輛(KEB-9260)司機107年4月20日載運水果攤果皮,壓縮垃圾時產生滲出水,司機怕沿途滴漏,故至本市苓雅區明德街福東國小廚房側門旁水溝排放,未依審查核准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不須改善 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12-25
(2017-11-27)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文號:44-106-120011
事由:案係本局106年11月27日派員至本市仁武區水管路(仁武焚化爐對面)執行清運機具道路攔檢作業,發現貴公司清運車輛(車號:452-XE)未依規定於明顯處標示清除許可證字號(證號:高市環局廢管字第10632804000號),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09-09-16
(2008-08-12)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文號:41-098-090173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08-09-15
(2008-08-12)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7條
文號:44-097-090002
不須改善 12,000
無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