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金電機有限公司

企業統一編號: 16223750
企業名稱: 東金電機有限公司

工廠基礎資料

裁罰紀錄

東金電機有限公司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3-11-16
(2023-09-28)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43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11月2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12-110012
事由:貴公司係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領有本府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文件)(桃市環排許字第H3413-04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2年9月28日派員至貴公司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鎳:1.45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1.0mg/L)。
限2023-11-24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43,000
分期繳款中
2022-11-28
(2022-09-15)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16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11月1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11-110016
事由:貴公司係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領有本府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文件)(桃市環排許字第H3413-03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1年9月15日派員至貴公司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懸浮固體:82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30mg/L)。
限2022-11-1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16,000
已分期已繳清
2021-06-21
(2021-03-24)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68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6月0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10-060030
事由: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廢水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懸浮固體:​69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30 mg/L)。
限2021-06-04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68,000
已分期已繳清
2020-04-30
(2019-09-17)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9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9-040041
事由: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至廢水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懸浮固體:474mg/L、鋅:13.2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30 mg/L、鋅:5.0 mg/L)。
不須改善 930,000
已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