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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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22 (2020-02-26)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並限期於109年5月5日前改善完成限改日期:109年05月0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9-040003 事由:本局於109年2月26日派員至「總太地產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新建工程(管制編號:B108B81144-1)」稽查,結果發現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粗級配(或其他同等功能之粒料)舖設厚度不足,致影響防制效果;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第8條,記4點)及營建工地裸露地表未採行管理辦法第9條第1項第1款至第6款規定防制措施之一(第9條,記10點)等缺失,合計14點缺失,其未採行有效抑制粉塵之防制設施致影響防制效果,核有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及第9條規定。 |
否 |
限2020-05-0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0-01-20 (2015-02-09)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09-010009 事由:貴單位於本市南屯區建功段10地號等1筆土地施作總太地產開發股份有限公司集合住宅新建工程,經本局查核結果,發現該工程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營建工地,貴單位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先行施工且該工程已竣工,已涉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該工程已於106年1月23日竣工,無再限期改善之必要。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08-21 (2014-02-25)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08-080057 事由:貴公司於本市南區下橋子頭段242-21地號等1筆土地(忠明南路1102號旁)施作總太地產開發股份有限公司集合住宅新建工程,經本局查核結果,發現該工程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營建工地,貴公司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先行施工且該工程已竣工,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該工程已於105年12月20日竣工,故無再限期辦理改善必要。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4-08-27 (2014-07-15)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並限期於103年8月31日前改善完成限改日期:103年08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3-080014 |
否 |
限2014-08-3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