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盟砂石有限公司

企業統一編號: 16375524
企業名稱: 勇盟砂石有限公司

工廠基礎資料

裁罰紀錄

勇盟砂石有限公司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3-07-28
(2023-05-23)
苗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8月2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
文號:20-112-070021
事由:該公司領有混凝土拌合程序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苗府環操證字第K1012-00號),依操作許可證,登載原料、產品、污染源設備及空氣污染防制設備(脈動式袋式集塵器)之集塵壓降均應每天記錄,且集塵器濾袋應每年更換1次並記錄,該公司未依規定記錄,有未依操作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情事。
限2023-08-2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07-12
(2022-11-03)
苗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30-112-070008
事由: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1年11月3日、112年3月14日派員查獲貴事業未依規定於事實發生之翌日起30日內,向本府辦理變更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之基本資料(負責人變更)。
不須改善 3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07-12
(2023-03-14)
苗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4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12-070009
事由: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3月14日派員查獲貴事業廢(污)水處理設施之獨立專用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未依規定定期校正維護、獨立專用電度表累計用電度數與獨立專用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累計水量讀數未依規定每日確實記錄。
不須改善 14,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09-27
(2021-08-03)
苗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期限:裁處書送達翌日起30日內。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0-110-090012
事由:本局於110年8月3日及同年8月4日派員至該公司查察貨櫃崩塌位置貯存之R-1106燃煤飛灰事業廢棄物逸散1案,查有下列違反情事: 1.貨櫃崩塌位置貯存之R-1106燃煤飛灰,未依核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登載之地號貯存於廠區內,且未符合廠區配置圖標示之R-1106燃煤飛灰貯存位置貯存。 2.貯存之R-1106燃煤飛灰逸散致污染地面。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09-23
(2021-08-03)
苗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10月0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文號:20-110-090006
事由:燃煤飛灰堆置儲存區邊牆崩塌,造成煤灰逸散於周界外道路及附近農田。
限2021-10-0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08-03
(2021-06-11)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文號:40-110-080006
事由:貴公司所有之運輸車輛載運營建剩餘土石方於110年6月11日行經本縣大城鄉美豐段2057~2063地號進行整地,經本縣警察局芳苑分局偵查隊員警攔檢,惟未隨車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案經本局接獲警方通報並於110年6月11日現場稽查屬實。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09-17
(2020-06-26)
苗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10月0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文號:20-109-080008
事由: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9年6月26日派員稽查時,發現現場試裝散裝水泥粉作業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
限2020-10-0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6-20
(2018-05-29)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45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1-107-060632
事由:馬鞍壩水庫清淤土石標售案,因車輛進出未做好污染防制措施,夾帶泥土致污染道路,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不須改善 4,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3-14
(2017-01-03)
苗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文號:40-106-030003
事由:未依法向當地主管機關申請再利用檢核資格,卻逕行收受煤灰(飛灰、底灰)堆置及進行再利用產品生產作業
不須改善 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02-11
(2013-09-16)
苗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文號:40-103-020004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02-11
(2013-10-24)
苗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3-020005
不須改善 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01-06
(2013-09-16)
苗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命未經許可堆置區停工及限期於103年3月10日前申請取得操作許可證。限改日期:103年03月0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3-010002
限2014-03-0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0-12-03
(2010-10-11)
苗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0年01月14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治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0-099-120002
限2011-01-14前改善
待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