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盛纖維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企業統一編號: 16422104
企業名稱: 泉盛纖維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工廠基礎資料

裁罰紀錄

泉盛纖維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0-04-15
(2018-10-19)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64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9-040027
事由:貴公司廢水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生化需氧量:149mg/L,化學需氧量:45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生化需氧量:30mg/L,化學需氧量:140mg/L)。
不須改善 264,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04-15
(2018-12-12)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213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9-040028
事由:貴公司於107年10月19日未符合放流水標準,經限期於同年12月7日前改善完成,惟本局於同年12月12日派員複查,貴公司廢水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生化需氧量:116mg/L,化學需氧量:216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生化需氧量:30mg/L,化學需氧量:140mg/L),貴公司屆期仍未完成改善。
不須改善 321,3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3-27
(2017-12-05)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44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7-030030
事由:於106年12月5日派員於貴公司廢水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313毫克/公升,真色色度:604,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140毫克/公升,真色色度:550)。
不須改善 144,000
已分期已繳清
2018-03-01
(2017-12-26)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7-030001
事由:印染整理程序之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洗滌塔(A101)之洗滌器壓降值為23mmH2O,靜電集塵器(A103)壓降值為36cmH2O,未依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3-01
(2017-12-26)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7-030002
事由:鍋爐蒸氣產生程序之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洗滌塔(A201)之洗滌器壓降值為2.2mmH2O,未依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12-13
(2017-05-26)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75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6-120008
事由:於貴公司廢水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393毫克/公升,生化需氧量:201毫克/公升,懸浮固體:38.2毫克/公升,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140毫克/公升,生化需氧量:3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30毫克/公升)。
不須改善 756,000
已分期已繳清
2015-06-11
(2015-05-22)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4-060028
不須改善 100,000
已分期已繳清
2015-06-10
(2015-05-22)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4-060027
不須改善 100,000
已分期已繳清
2014-10-06
(2014-08-14)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3-100019
不須改善 200,000
已分期已繳清
2013-08-22
(2013-07-25)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2-080022
不須改善 100,000
已分期已繳清
2010-02-05
(2010-01-14)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099-020003
不須改善 100,000
已分期已繳清
2009-03-23
(2009-02-13)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限改日期:098年03月30日。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098-030040
限2009-03-30前改善 150,000
已分期已繳清
2008-02-12
(2008-01-03)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097-020009
不須改善 300,000
已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