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誼興業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工廠

企業統一編號: 16433448
企業名稱: 北誼興業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工廠

工廠基礎資料

裁罰紀錄

北誼興業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分公司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2-08-15
(2022-07-04)
嘉義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11月0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21-111-080009
事由:貴公司之使用中車輛排放空氣污染物,經儀器測定結果黑煙(不透光率)9.2m-1,超過排放標準(1.6m-1)之1.5倍。
限2022-11-0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08-10-14
(2008-09-12)
花蓮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8條
文號:21-097-100010
不須改善 5,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08-01-14
(2007-09-14)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
文號:20-097-010007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北誼興業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工廠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18-02-02
(2017-10-06)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7-020002
事由:儲槽設備元件檢測結果編號:N05F03(流體組成:LPG,背景值:2.01 ppm,檢測值:18,523 ppm)、N05F09(流體組成:LPG,背景值:2.01 ppm,檢測值:6,849 ppm)、N05F70(流體組成:LPG,背景值:2.33 ppm,檢測值:64,712 ppm)、N06F35 (流體組成:LPG,背景值:1.47 ppm,檢測值:15,790 ppm)、N06F38(流體組成:LPG,背景值:1.47 ppm,檢測值:9,043 ppm)、N03V10(流體組成:LPG,背景值:2.23 ppm,檢測值:45,476 ppm)、N04E01(流體組成:LPG,背景值:1.91 ppm,檢測值:13,341 ppm)、P01V08(流體組成:LPG,背景值:2.09 ppm,檢測值:4,697 ppm)及P01V11 (流體組成:LPG,背景值:2.09 ppm,檢測值:12,041 ppm)淨檢值大於2,000 ppm,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2項所訂「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第4條規定。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01-14
(2014-11-07)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3年11月1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4-010019
限2014-11-1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08-27
(2013-10-28)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廢(污)水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0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03-080021
不須改善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3-07-03
(2013-03-08)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2年03月0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4條
文號:20-102-070008

訴願駁回
限2013-03-0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2-05-01
(2012-03-15)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1年03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29條第1項
文號:20-101-050001
限2012-03-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2-03-29
(2012-02-14)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
文號:30-101-030019
不須改善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1-01-19
(2010-10-14)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0-010008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稽查採樣或檢測程序有瑕疵,本案因當時稽查瑕疵,未載明採樣點位置可明確判定臭氣係由欲測之公司場所排放判定。
不須改善 100,000
不須繳納
2011-01-18
(2010-10-14)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0-010003
陳情或撤銷結果:資料鍵入錯誤,資料輸入錯誤
不須改善 100,000
不須繳納
2008-07-01
(2008-04-25)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
文號:40-097-060006
不須改善 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08-06-05
(2008-04-25)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並限期於本裁處書送達之次日起30日內完成改善。屆期未改善完成,將連續處罰。請於改善期限內,改善完成並檢附佐證資料報請複查。限改日期:097年07月13日。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3條第1項
文號:30-097-060001
限2008-07-13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