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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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04 (2018-12-04) |
屏東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0-108-010002 事由:本日督察時會同業者至該公司目前廢貯存場,位於屏東縣東港鎮大漂路120-2號(順益汽車東港營業所)後方空地(22.457441/120.481856),現場經業者目視推估約3公噸廢電線電纜及5公噸廢光纖電纜,未依規定分類貯存,且未以中標示廢棄物名稱,並未有防止雨水及地面水流入、滲透設備或措施。另經週閱該公司上網申報資料廢光纖電纜(D-2603)、廢電線電纜(D-2601)皆申報暫存量為0,惟實際現場約分別貯存3公噸及5公噸,且貯存於不屬於事業廢棄清理計畫書核准之貯存場所。上述分別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及第31條第1項第1款、第2款。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