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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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0 (2024-08-27) |
苗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文號:21-113-090407 事由: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AAJ-639)於113年8月27日行經本縣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頭份市永貞路),經查該車輛出廠滿三年且一年內未經任一縣市環境保護局排煙檢驗合格。 |
否 | 不須改善 |
5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3-12-13 (2023-11-22) |
苗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文號:21-112-120459 事由: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EA-9685)於112年11月22日行經本縣第一期空氣品質維護區(苗栗市宜春路),經查該車輛出廠滿三年且一年內未經任一縣市環境保護局排煙檢驗合格。 |
否 | 不須改善 |
5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3-09-08 (2023-03-10) |
苗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文號:21-112-090293 事由: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EK-9323)於112年3月10日行經本縣第一期空氣品質維護區(苗栗市宜春路),經查該車輛出廠滿三年且一年內未經任一縣市環境保護局排煙檢驗合格。 |
否 | 不須改善 |
5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3-09-08 (2023-03-14) |
苗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文號:21-112-090294 事由: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EG-6013)於112年3月14日行經本縣第一期空氣品質維護區(苗栗市宜春路),經查該車輛出廠滿三年且一年內未經任一縣市環境保護局排煙檢驗合格。 |
否 | 不須改善 |
5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3-09-08 (2023-06-24) |
苗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文號:21-112-090295 事由: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968-TK)於112年6月24日行經本縣第一期空氣品質維護區(苗栗市宜春路),經查該車輛出廠滿三年且一年內未經任一縣市環境保護局排煙檢驗合格。 |
否 | 不須改善 |
5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8-07-25 (2018-07-16) |
苗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並限於107年8月17日前完成複驗,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文號:21-107-070170 事由:貴公司所屬柴油車車號:4253-LC,經儀器檢測結果排氣管黑煙污染度達52%,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該車出廠日期為1999年7月1日以後,排放標準為35%) |
否 | 不須改善 |
3,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6-09-21 (2016-08-11) |
苗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10月2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5-090003 |
否 |
限2016-10-24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2-10-19 (2012-09-19) |
苗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並限期於101年11月14日前完成複驗,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1項 文號:21-101-100091 |
否 | 不須改善 |
5,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2-06-27 (2012-05-31) |
苗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並限於101年7月20日前完成複驗,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 文號:21-101-060126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1-11-10 (2011-10-12) |
苗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並限於100年12月9日前完成複驗,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 文號:21-100-110028 |
否 | 不須改善 |
5,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1-01-12 (2010-12-06) |
苗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並限於100年2月16日前完成複驗,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 文號:21-100-010031 |
否 | 不須改善 |
3,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0-11-29 (2010-07-29) |
苗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文號:41-099-111362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