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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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1 (2022-03-30)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13-090023 事由:貴公司於110年1月13日至111年3月30日期間申報19筆產出之營建混合物(廢棄物代碼:R-0503)清除至事業之外,總計101.12公噸(約169米,未實際清運103米)聯單未實際清運,核屬未覈實申報廢棄物資料與實際清理情形並確認申報聯單內容是否與清除者實際清運與再利用者(**再利用股份有限公司)收受狀況相符。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01-08 (2018-12-27) |
臺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0-108-010007 事由:工程施工未妥為清理,致廢棄物或剩餘土石方等污染鄰近路面或人行道 (工程名稱:文化富星住宅新建工程,建號:104建字第0251號)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7-04-06 (2017-03-27) |
臺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0-106-040012 事由:工程施工未妥為清理,致廢棄物或剩餘土石方等污染鄰近水溝(文化富星住宅新建工程,104建字第0251號)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7-03-16 (2017-02-20) |
臺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8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噪音管制標準第6條 文號:22-106-030060 事由:營建工程- 噪音(20Hz至20kHz)超過管制標準。(測量值:67.8分貝、管制標準值:67分貝)(文化富星住宅新建工程北市104建字第0251號) |
否 | 不須改善 |
18,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7-03-15 (2017-02-14) |
臺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8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噪音管制標準第6條 文號:22-106-030056 事由:營建工程- 噪音(20Hz至20kHz)超過管制標準。(測量值:69.4分貝、管制標準值:67分貝)(文化富星住宅新建工程北市104建字第0251號) |
否 | 不須改善 |
18,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7-03-08 (2017-01-07) |
臺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8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噪音管制標準第6條 文號:22-106-030021 事由:營建工程- 噪音(20Hz至20kHz)超過管制標準。(測量值:70.0分貝、管制標準值:67分貝)(文化富星住宅新建工程北市104建字第0251號) |
否 | 不須改善 |
18,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7-03-07 (2016-12-29) |
臺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噪音管制標準第6條 文號:22-106-030018 事由:營建工程- 噪音(20Hz至20kHz)超過管制標準。(測量值:70.2分貝、管制標準值:67分貝)(雅仕堤住宅新建工程北市104建字第0251號) |
否 | 不須改善 |
3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7-02-20 (2016-12-28) |
臺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8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噪音管制標準第6條 文號:22-106-020052 事由:營建工程- 噪音(20Hz至20kHz)超過管制標準。(測量值:68.2分貝、管制標準值:67分貝) (雅仕堤住宅新建工程北市104建字第0251號) |
否 | 不須改善 |
18,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7-01-16 (2016-08-02) |
臺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8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噪音管制標準第6條,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 文號:22-106-010108 |
否 | 不須改善 |
18,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4-01-24 (2014-01-17) |
臺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0-103-010054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3-07-03 (2013-06-25) |
臺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0-102-070012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2-10-29 (2012-10-12) |
臺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1-100069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