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企業統一編號: 16741846
企業名稱: 精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工廠基礎資料

裁罰紀錄

精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壢廠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17-10-26
(2017-09-20)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6-100040
事由:查貴公司空氣污染物防制設施洗滌塔(A006)洗滌液流率580L/min(許可值為650~800L/min);洗滌塔(A002)壓差值顯示5mmH20(許可值為10~50mmH20),未依許可內容進行操作。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01-26
(2015-12-22)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
文號:30-105-010026
不須改善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1-11-06
(2011-09-29)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0年11月17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4款
文號:40-100-110025
限2011-11-17前改善
待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0-12-19
(2010-12-09)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099-120078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08-10-07
(2008-02-01)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097年12月31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施行細則第12條第1項第3款
文號:40-097-100018
限2008-12-3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精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壢二廠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17-10-06
(2017-07-21)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0-106-100008
事由:查貴公司C-0301廢液閃火點小於60℃之貯存設施,未標示產生廢棄物之事業名稱、貯存日期、數量、成分。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10-05
(2017-07-21)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6-100007
事由:查貴公司於106年1月及2月申報C-0301廢液之產出未依實際產出之情形申報。
不須改善 1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09-22
(2016-08-25)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5-090035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1-11-06
(2011-09-29)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0年11月17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4款
文號:40-100-110026
限2011-11-17前改善
待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09-04-02
(2009-03-04)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098年04月24日。
法規: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0-098-040002
限2009-04-24前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09-04-02
(2009-03-04)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098年06月24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098-040003
限2009-06-24前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08-12-15
(2008-09-26)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限改日期:098年02月06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097-120014

訴願駁回
限2009-02-0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精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16-03-02
(2015-12-22)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5-030004
不須改善 120,000
無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