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
2020-04-15 (2020-03-16)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改善完成報告書(含改善之證明文件)至本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09年05月0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 文號:23-109-040003 事由:貴公司「直得科技樹谷園區二期廠房新建工程」(管制編號:D108R82009),經本局109年3月16日派員至現場稽查,查現場工地出入口未設置洗車設備,且未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致車輛輪胎污泥污染路面計10點、車行路徑舖設鋼板不足且未密合、未清洗計4點、裸露地舖設粗級配已流失磨損且灑水頻率不足計4點、物料堆置未覆蓋防塵網計10點,總計缺失計點28點,上開缺失有稽查照片為證。 |
否 |
限2020-05-0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8-04-25 (2018-03-15)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改善完成報告書至本府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07年05月2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第1項第2款,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第1項第1款,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第1項第4款 文號:23-107-040003 事由:貴公司辦理本市善化區「樹谷園區廠房新建工程」(管制編號:D106R82011),經本府派員於107年3月15日執行營建工程污染稽查,發現工地缺失如下:(一).物料堆置未完全覆蓋防塵網,記4點。(二).車行路徑舖面厚度不足,記4點。(三).裸露地表灑水頻率不足,記4點。(四).出入口髒污未清洗,記4點。以上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缺失點數總計16點。 |
否 |
限2018-05-22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