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安達通運有限公司

企業統一編號: 16875936
企業名稱: 利安達通運有限公司

工廠基礎資料

裁罰紀錄

利安達通運有限公司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5-05-02
(2024-04-03)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文號:21-114-050118
事由: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HV)行經本市公告之空氣品質維護區,惟查該車輛未有一年內排煙檢驗合格紀錄。
不須改善 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5-04-24
(2025-02-20)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元整,並限期於114年6月5日前至柴油車排煙檢測站檢驗合格。屆期未改善完成,將按次處罰。(註:如於違反時間後已完成檢測,則無須理會本限期改善通知部分之處分。)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文號:21-114-042561
事由:車輛KLB-2290號進入本市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於稽查日前已逾二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不須改善 2,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5-04-08
(2024-12-16)
新竹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文號:21-114-040129
事由: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493-HY)於113年12月16日行經內灣風景區空氣品質維護區,經查一年內未有排煙檢測合格紀錄
不須改善 2,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5-03-13
(2024-12-20)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元整,並限期於114年4月20日前至柴油車排煙檢測站檢驗合格。屆期未改善完成,將按次處罰。(註:如於違反時間後已完成檢測,則無須理會本限期改善通知部分之處分。)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文號:21-114-033686
事由:車輛KLB-2683號進入本市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於稽查日前已逾二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不須改善 2,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5-02-11
(2024-08-07)
新竹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文號:21-114-020171
事由: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LE-0165)於113年8月7日行經新竹縣新竹科學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經查一年內未有排煙檢測合格紀錄
不須改善 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4-12-02
(2024-04-10)
新竹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文號:21-113-120044
事由: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378-X2)於113年4月10日行經新竹縣新竹科學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經查一年內未有排煙檢測合格紀錄
不須改善 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4-11-26
(2024-08-09)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元整,並限期於113年12月31日前至柴油車排煙檢測站檢驗合格。屆期未改善完成,將按次處罰。(註:如於違反時間後已完成檢測,則無須理會本限期改善通知部分之處分。)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文號:21-113-110664
事由:車輛KLB-2290號進入本市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於稽查日前已逾二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不須改善 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4-09-20
(2024-08-22)
苗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文號:21-113-090411
事由: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135-ZV)於113年8月22日行經本縣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頭份市永貞路),經查該車輛出廠滿三年且一年內未經任一縣市環境保護局排煙檢驗合格。
不須改善 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4-03-07
(2023-11-03)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元整,並限期於113年4月10日前至柴油車排煙檢測站檢驗合格。屆期未改善完成,將按次處罰。(註:如於違反時間後已完成檢測,則無須理會本限期改善通知部分之處分。)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文號:21-113-030028
事由:車輛KLB-2290號進入本市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於稽查日前已逾二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不須改善 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12-19
(2023-09-13)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元整,並限期於113年1月25日前至柴油車排煙檢測站檢驗合格。屆期未改善完成,將按次處罰。(註:如於違反時間後已完成檢測,則無須理會本限期改善通知部分之處分。)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文號:21-112-122034
事由:車輛238-Q9號進入本市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於稽查日前已逾二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不須改善 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08-24
(2023-08-04)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文號:21-112-080394
事由: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LC-5166、營業大貨車)於112年8月4日行經「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不須改善 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07-25
(2023-07-07)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文號:21-112-070406
事由: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LC-5166、營業大貨車)於112年7月7日行經「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不須改善 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07-25
(2023-07-12)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文號:21-112-070445
事由: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LC-5166、營業大貨車)於112年7月12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不須改善 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11-17
(2021-05-19)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文號:21-110-111548
事由: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LC-5166)行經本市公告之空氣品質維護區,惟查該車輛未有一年內排煙檢驗合格紀錄。
不須改善 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3-13
(2019-02-20)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4月22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21-108-030070
事由:案經本府於108年2月20日執行路邊攔查檢驗結果(地點:國道3號龍潭北上地磅站),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180-M7)黑煙不透光率4.3m¯¹,超過排放標準(1.6m¯¹),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限2019-04-22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5,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2-02
(2017-12-12)
花蓮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1項
文號:21-107-020001
事由:車輛排放粒狀污染物污染度達3.1m-1,超過第2期排放標準1.6m-1
不須改善 5,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4-27
(2017-01-10)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1項
文號:21-106-040184
事由:貴公司所有365-HV車輛經本局通知後,未於規定期限內完成檢驗。

實體駁回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5-01-29
(2014-11-18)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2項
文號:21-104-010106
不須改善 5,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3-03-11
(2013-02-01)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限改日期:102年04月08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
文號:21-102-030016
限2013-04-0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5,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2-02-09
(2011-12-30)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並限於101年03月09日前至各縣市柴油車排煙檢測站複驗合格完畢,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文號:21-101-020012
不須改善 5,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1-08-10
(2011-07-13)
臺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文號:21-100-080073
不須改善 3,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0-12-15
(2010-09-16)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文號:21-099-120080
不須改善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