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寧衛股份有限公司

企業統一編號: 16908140
企業名稱: 可寧衛股份有限公司

工廠基礎資料

裁罰紀錄

可寧衛股份有限公司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19-11-01
(2014-10-01)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4-108-110001
事由:本局108年7月4日派員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稽查,發現貴公司袋式集塵器(A002)於103年10月1日、104年9月15日、105年4月8日、106年7月11日,袋式集塵器(A003)於106年7月7日、105年4月11日,袋式集塵器(A004)於105年4月8日、106年7月6日及袋式集塵器(A005)於105年4月8日、106年7月6日有更換濾袋操作紀錄,據貴公司高○○表示,上開廢濾袋更換後即於廠內自行處理,惟未填報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中,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11-01
(2014-10-01)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4-108-110002
事由:本局108年7月4日派員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稽查,發現貴公司袋式集塵器(A002)於103年10月1日、104年9月15日、105年4月8日、106年7月11日,袋式集塵器(A003)於106年7月7日、105年4月11日,袋式集塵器(A004)於105年4月8日、106年7月6日及袋式集塵器(A005)於105年4月8日、106年7月6日有更換濾袋操作紀錄,上開廢濾袋未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正確廢棄物流向(合併D-0299申報),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