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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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15 (2022-09-07)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項 文號:40-112-030025 事由: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項規定:「貯存以1年為限,其須延長者,應於期限屆滿2個月前向貯存設施所在地之地方主管機關申請延長,並以一次為限,且不得超過1年」,先予敘明。 二、本局於111年9月5日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申報資料(勾稽區間:110年4月至111年7月),貴公司平鎮廠(管制編號:H51B8082)產出之有害事業廢棄物[廢液pH值小(等)於2.0(廢棄物代碼:C-0202)]貯存超過1年,未依規定完成清理或申請展延,核已違反前開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