峻翔企業有限公司

企業統一編號: 22033624
企業名稱: 峻翔企業有限公司

工廠基礎資料

裁罰紀錄

峻翔企業有限公司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3-07-26
(2023-03-08)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0-112-070035
事由:貴公司領有本局核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公告事項一、(二)10.金屬製品製造業;從事金屬電鍍處理程序,產生有害事業廢棄物(電鍍製程之廢水處理污泥;廢棄物代碼:A-8801),未以固定包裝材料或容器密封盛裝,置於貯存設施內,分類編號,並標示產生廢棄物之事業名稱、貯存日期、數量、成分及區別有害事業廢棄物特性之標誌。
不須改善 60,000
分期繳款中 (強制執行)

峻翔企業有限公司工廠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3-02-08
(2022-10-19)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文號:30-112-020005
事由:貴公司領有本局核發之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新北市環水許字第036**-**號),稽查時現場作業中,查獲貴公司於慢混池(單元序號:T01-04)以沉水馬達抽取未經完全處理之廢水,並經馬桶排放至污水下水道,與許可內容不符,核屬未依許可登記事項運作。
不須改善 60,000
已分期已繳清
2023-02-08
(2022-10-20)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
文號:30-112-020006
事由:貴公司已於111年9月19日變更負責人,與許可文件登記事項不同,惟未於事實發生之翌日起30日內(111年10月19日(含)前)向本局辦理變更。
不須改善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05-10
(2021-01-25)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文號:30-110-050010
事由:貴公司從事電鍍業,領有本局核發之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新北市環水許字第03645-02號),發現以下事項未依許可登記事項運作,經本局限期110年1月20日前改善完成,惟未於限期內改善: 1.許可登記處理單元(氰系第一氧化槽(T01-02)、氰系第二氧化槽(T01-03)),現場未設置。 2.增設處理單元(中和槽、污泥濃縮槽、還原槽、緩衝槽、砂濾器、鉻系廢水槽)。
不須改善 60,000
已分期已繳清
2021-05-10
(2021-01-25)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1項
文號:30-110-050011
事由:貴公司從事電鍍業,領有水污染防治許可證(證號:新北市環水許字第03645-02號)原核准設置王語涵廢污水乙級專責人員,已於109年5月20日離職,惟未於事實發生後15日內以書面報請本局備查,經本局限110年1月20日前改善完成,惟未於限期內改善。
不須改善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03-29
(2021-01-05)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
文號:30-110-030042
事由:貴公司從事電鍍業,稽查時,現場作業中,於放流口採水樣,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204 mg/L(限值:10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不須改善 60,000
已分期已繳清
2021-03-05
(2020-12-07)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1項,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5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9條第1項
文號:30-110-030012
事由:貴公司從事電鍍業領有水污染防治許可證(證號:新北市環水許字第03645-02號)原核准設置王語涵廢污水乙級專責人員,已於109年5月20日離職,惟未於事實發生後15日內以書面報請本局備查。
不須改善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03-05
(2020-12-07)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5條,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
文號:30-110-030014
事由:貴公司從事電鍍業,領有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新北市環水許字第03645-02號),惟查下列未依許可登記事項運作:1.現場未設置氰系第1及第2氧化槽等處理設備。2.現場未依許可內容增設中和槽、污泥濃縮槽、還原槽、緩衝槽、砂濾器、鉻系廢水槽等處理設備。
不須改善 60,000
已分期已繳清
2019-09-24
(2019-07-10)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0-108-090025
事由:貴公司為登記資本額600萬之金屬製品製造業,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流向之事業(管制編號:F0203738),經查發現自107年5月26日起開始貯存有害事業廢棄物「電鍍製程之廢水處理污泥」(廢棄物代碼:A-8801),貯存期限已超過1年,惟未於期限屆滿2個月前向本局申請延長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03-19
(2014-11-26)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4-030016
不須改善 230,000
無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