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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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7 (2022-01-03)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4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11-020025 事由:案經本局於111年1月3日9時10分派員至貴廠於所屬排放口(編號:P001)採集異味污染物代表性樣品1組,依異味污染物官能測定法-三點比較式嗅袋法(NIEA A201.14A)分析結果空氣污染物-異味污染物濃度值為1320,已逾「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之異味污染物「排放管道」(高度:14.5公尺;管道高度h=<18公尺者)排放標準值1000。 |
否 |
限2022-04-2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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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20 (2019-06-12)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8-060030 事由:貴公司108年6月12日函敘及,自辦新和化學股份有限公司(本市前鎮區中山路33號,前鎮區興邦段4地號等1筆)建物拆除工程,領有高雄市政府工務局108年5月24日高市工務建字第108A001731號函拆除核准函,且已繳空氣污染防制費,核屬公告列管之事業,惟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審,即先行拆除,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06-20 (2019-06-12)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8-060031 事由:貴公司108年6月12日函敘及,自辦新和化學股份有限公司(本市前鎮區中山路33號,前鎮區興邦段4地號等1筆)建物拆除工程,領有高雄市政府工務局108年5月24日高市工務建字第108A001731號函拆除核准函,且已繳空氣污染防制費,核屬公告列管之事業,惟未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流向,即先行拆除,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