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
2023-02-18 (2022-12-16)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95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2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文號:20-112-020030 事由:本局於111年12月16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稽查作業,查M01金屬表面處理酸洗程序領有本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0663-02號),查核時製程運作中,惟污染物未有效收集,亦未維持防制設施或監測設施正常運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違規事項說明如下: (一) 現場A001洗滌塔加藥機原應由1樓輸送至2樓暫存桶,再進行加藥,惟1樓設備管線有洩漏情形,故現場未開啟加藥設備,導致2樓液鹼暫存桶無液鹼,使其洗滌塔pH監測儀錶顯示為0.63(許可核定7-9),未能維持其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或監測設施正常運作。 (二)廢氣管線鏽蝕嚴重,致A001洗滌塔後端抽風機至P001排放管道連接處破損,導致廢氣逸散至大氣。 |
否 |
限2023-02-1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95,000 已分期已繳清 |
2021-05-04 (2021-04-14)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一、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
二、處環境教育講習2小時整。
限改日期:110年06月0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10-050004 事由:貴公司領有固定污染操作許可證(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0663-02號),現場核對防制設備之操作流程及參數,發現洗滌塔(編號A001及A002)之洗滌液流率及pH操作值皆未符合許可證核可之10%容許誤差,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否 |
限2021-06-03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11-27 (2019-11-01)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12月26日。請於限改日期前,備齊相關文件提出操作許可異動或變更申請或依原許可證核定內容確實操作等提供相關佐證資料,屆期仍未補正或完成改善者將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08年12月2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 文號:20-108-110049 事由:貴公司領有固定污染操作許可證(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0663-02號),現場防制設備洗滌塔洗滌液流率操作參數與許可證記載內容不符,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規定。 |
否 |
限2019-12-2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