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薄膜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企業統一編號: 22177255
企業名稱: 台灣薄膜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工廠基礎資料

裁罰紀錄

台灣薄膜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1-03-24
(2019-05-27)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8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文號:40-110-030047
事由:案係民眾陳情,本局108年5月27日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及貴公司彰化廠林○○前往本市大寮區潮興路9-1號E棟廠房(會結北段2-5地號)會勘,發現貴公司彰化廠產生之廢油漆、廢油墨及廢塑膠等廢棄物未委託合格清除公司清理,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規定。
不須改善 18,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03-24
(2019-05-27)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8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
文號:40-110-030048
事由:案係民眾陳情,本局108年5月27日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及貴公司林○○前往本市大寮區潮興路9-1號E棟廠房(會結北段2-5地號)會勘,發現貴公司將上述廢棄物於107年6~7月間,以每公斤新台幣10元整(廢油漆、廢油墨清除、處理費用)及每公斤7元整(廢塑膠膜清除、處理費用)代價,委託梓榮公司業務李○○清除、處理(雙方有簽訂塑膠買賣合約書及塑膠再利用合約書),李嫌再將廢油漆、廢油墨清除處理工作,以每公斤新台幣8元整代價,委託未領有環保主管機關所核准之清除、處理許可文件之犯嫌陳榮圳清除、處理,非法棄置於本市大寮區潮興路9-1號E棟廠房,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109年10月13日檢察官緩起訴處分書(108年度偵字第15829號)敘及,被告梓榮國際有限公司、台灣薄膜公司彰化廠均應依同法第47條規定,科以同法第46條規定之罰金,核認貴公司彰化廠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規定。
不須改善 18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02-25
(2021-02-09)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3月20日前。限改日期:110年03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1款
文號:22-110-020011
事由:本案係違反噪音管制法限期改善複查案件,稽查時作業中,於原量測位置執行噪音量測,測得均能音量為55.3分貝,因貴公司無法配合停止作業,故不予扣除背景音量修正,仍以55.3分貝計,未符合工廠(場)第三類管制區夜間時段噪音管制標準52.0分貝之規定。
限2021-03-2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01-07
(2020-12-25)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24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2月5日前。限改日期:110年02月05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1款
文號:22-110-010002
事由:本案係違反噪音管制法限期改善複查案件,稽查時作業中,於原量測位置執行噪音量測,測得均能音量為60.1分貝,因貴公司無法配合停止作業,故不予扣除背景音量修正,仍以60.1分貝計,未符合工廠(場)第三類管制區夜間時段噪音管制標準52.0分貝之規定。
限2021-02-05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22-110-020011
24,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8-14
(2019-04-03)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10月04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8-080016
事由:貴公司永科廠從事凹版印刷作業,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清理計畫書之事業,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4月3日派員至貴公司永科廠督察,發現貴公司永科廠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至本局審查核准,即逕行營運。
限2019-10-04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5-24
(2019-04-03)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命貴公司凹版印刷作業程序停工, 限改條件:取得許可證,未取得操作許可證前不得操作。限改日期:108年08月16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
文號:20-108-050021
事由:貴公司永科廠於本市永康區從事凹版印刷作業,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108年4月3日派員至貴公司永科廠督察,發現油墨實際年用量超過5噸,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第4批第2類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惟貴公司永科廠未取得從事凹版印刷作業程序之固定污染源設置許可證而逕行操作。
限2019-08-1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2-10-24
(2012-09-06)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1年12月03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1-100009

訴願駁回
限2012-12-03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0-09-28
(2010-07-01)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099-090006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08-06-23
(2008-06-06)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097-060003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台灣薄膜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彰化廠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1-01-04
(2020-12-25)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24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2月5日前。限改日期:110年02月05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1款
文號:22-110-010001
陳情或撤銷結果:資料鍵入錯誤,改以台灣薄膜工業股份有限公司進行裁處
事由:本案係違反噪音管制法限期改善複查案件,稽查時作業中,於原量測位置執行噪音量測,測得均能音量為60.1分貝,因貴公司無法配合停止作業,故不予扣除背景音量修正,仍以60.1分貝計,未符合工廠(場)第三類區夜間時段噪音管制標準52.0分貝之規定。
限2021-02-05前改善
不須改善
24,000
不須繳納
2020-07-12
(2020-03-26)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28000元整,應於通知改善期限屆滿前(109年8月20日前),有關多餘管線、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型號、水量超出核准量部分,應恢復與許可登記事項相符或辦理許可證(文件)變更,並檢具108年起至文到日止之藥品購買單據,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逾期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09年08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09-070015
事由:(一)廢水單元滯留槽(T01-3)設有2支許可未登記支管線,與許可登記事項不符。 (二)108年10月31日水量計測設施讀數561.83及108年11月1日水量計測設施讀數592.287,其水量相差31立方公尺,與持有之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核准水量5立方公尺不符。 (三)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現場設置為電子式,惟許可登記為電磁式,與許可登記式項不符。 (四)藥品購買單據未依規定保存5年備查。
限2020-08-2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28,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12-14
(2019-09-30)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並限期109年1月20日前,完成乙級廢水處理專責人員核定設置,否則將依法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09年01月2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24條第11款,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
文號:30-108-120019
事由:原設置之乙級廢水處理專責人員已離職,未依規定重新申請核定設置
限2020-01-2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10-17
(2019-05-14)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文號:40-108-100023
事由:貴公司彰化廠設籍於本縣花壇鄉永春村中溪一巷37號,從事印刷業,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以下稱環保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製程產生的廢塑膠混合物(D-0299)委託梓榮國際有限公司清除處理,查其未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案經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5月14日現場稽查屬實。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10-17
(2019-05-14)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8-100024
事由:貴公司彰化廠設籍於本縣花壇鄉永春村中溪一巷37號,從事印刷業,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以下稱環保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製程產生的廢塑膠混合物(D-0299)未依規定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產出、貯存、清除、處理情形,案經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5月14日現場稽查屬實。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10-17
(2019-05-14)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期於108年11月30日前現場廢棄物貯存地點、容器及設施,應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限改日期:108年11月3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0-108-100025
事由:貴公司彰化廠設籍於本縣花壇鄉永春村中溪一巷37號,從事印刷業,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以下稱環保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廢塑膠混合物貯存區(D-0299)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案經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5月14日現場稽查屬實。
限2019-11-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10-17
(2019-05-27)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文號:40-108-100022
事由:貴公司彰化廠設籍於本縣花壇鄉永春村中溪一巷37號,從事印刷業,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以下稱環保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108年5月27日前往堆置廢棄物現場(高雄市大寮區潮興路9-1號E棟廠房) 指認堆置之5加侖四方形鐵桶(廢油墨)、廢漆渣、廢鋁箔等廢棄物為貴公司臺中廠所有,其委託梓榮國際有限公司清除處理,未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案經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4月25日、108年5月27日現場稽查屬實。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