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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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09 (2021-06-19) |
雲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6月3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10-120002 事由:1.本局於110年6月19日20時33分至21時52分至現場查察,稽查時巡視該廠周界未發現該廠製程異味,遂本局巡查鄰近道路亦未發現製程異味之情事。 2.本局會同廠方人員代表至廠巡視該廠廢木材堆置區,經查該堆置區發現些許棧板,該棧板視為非廢木材,未依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規範操作,上述行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依法告發。 3.已告○○違反上述法條,如有疑義請於文到期限內提出陳述意見,逾期視同放棄。 4.現場已告知該廠人員應加強相關防制措施,並遵守環保相關規定,以免受罰。 5.本局限期110年6月30日前清除。 |
否 |
限2021-06-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1-08-12 (2021-07-21) |
雲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10-080007 事由:貴公司領有固定污染源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3)操作許可證,本縣環境環保局於110年7月21日派員至貴公司(雲林縣斗六市榴中里復興路39號)稽查,發現A303袋式集塵器壓降為15cmH2O(許可操作條件為3.5~11cmH2O);另查核A303濾袋之更換頻率,最近一次更換紀錄為110年4月8日,無法提出後續更換紀錄佐證,未依許可每月更換一次,顯未依許可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0-08-13 (2017-07-01) |
雲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9-080004 事由:1.本局複查勾稽貴公司106年7月至9月、106年11月至107年2月、4月、107年8月及10月申報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D-1801)產出量,逾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之最大月產生量10%,惟貴公司未依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營運,該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將依同法第52條規定裁處。 2.貴公司109年7月23日提出之陳述意見符合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8年9月26日環署廢字第1080069918號公告「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十、(三)之規定,故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部分,不予處分。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08-08 (2018-04-18) |
雲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9月1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1條 文號:20-108-080003 事由: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07年4月18日進行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3)排放管道稽查檢測,檢測結果粒狀污染濃度為140mg/Nm3,標準值為50mg/Nm3,未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規定,已違反行為時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否 |
限2019-09-14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300,000 已分期已繳清 |
2018-03-07 (2017-12-08) |
雲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476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2月2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4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07-030001 事由:貴公司為水污染防治法列管事業,位於斗六工業區內,取得之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許可文件核准排放量28立方公尺/日,106年12月8日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督察發現,廢水處理設施故障未操作超過1個月以上未修復,設施中易損壞且不易換裝部分無備份裝置,易損壞零件易無備品庫存,廢水處理設施未操作加藥處理等,核有未依操作參數範圍內執行,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4項規定 |
是 程序駁回 |
限2018-02-2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476,000 已分期已繳清 |
2018-01-31 (2017-12-08) |
雲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1月3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07-010014 事由:貴公司為水污染防治法列管事業,未於都六工業區內,取得之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許可文件核准排放量28立方公尺/日,106年12月8日經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發現,未依規定按次紀錄費水處理設施使用之藥品用量且每月統計,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規定 |
否 |
限2018-01-3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8-01-29 (2017-12-08) |
雲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1月3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3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1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1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1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07-010010 事由:再查廢水混凝池 浮除池等單元已故障 致未能正常操作 業者坦承已故障為操作廢水處理設施超過一個月以上 因該場其廢水出裡設施故障未操作超過一個月未修復 設施中易損壞且不易換裝部分無備份裝置 易損壞零件也無備品庫存 廢水處理設施未操作加藥處理等 核有未依操作參數範圍內執行 |
否 |
限2018-01-3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8-01-26 (2017-12-08) |
雲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1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07-010009 事由:貴公司為水污染防治法列管事業,位於斗六工業區內,取得之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許可文件核准排放量28立方公尺/日,106年12月18日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發現,廢水處理單元未操作,混凝池及浮除池等單元已故障,製程產出廢水流入原水池,並於原水池設置1台沉水馬達抽送廢水治未列入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內容之3座地面圓形貯槽,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規定 |
否 |
限2018-01-3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6-12-16 (2016-05-05) |
雲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1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5-120008 |
否 |
限2017-01-1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200,000 已分期已繳清 |
2016-10-05 (2016-05-03) |
雲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5-100001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6-10-04 (2016-05-05) |
雲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5-100002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3-10-29 (2013-09-11) |
雲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2-100036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1-12-30 (2011-11-04) |
雲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00年12月06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00-120029 |
否 |
限2011-12-0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1-12-30 (2011-11-04) |
雲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00年12月06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76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00-120030 |
否 |
限2011-12-0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1-12-30 (2011-11-04) |
雲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00年12月06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00-120031 |
否 |
限2011-12-0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1-03-01 (2010-12-30) |
雲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240000元整。限改日期:099年12月30日。 法規: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0-030002 |
否 |
限2010-12-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240,000 已分期已繳清 |
2008-12-11 (2008-11-06) |
雲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文號:21-097-120021 |
否 | 不須改善 |
5,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