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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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03 (2018-09-19)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貴公司於107年11月12日前完成改善,本局將派員前往複查,倘屆期仍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按次處罰。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7-100003 事由:本局稽查時查獲貴公司作業產生之一般事業廢棄物(廢鐵屑)貯存地點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且露天堆置未設有防止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5-10-20 (2015-09-09)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 文號:40-104-100010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