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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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01 (2022-05-16) |
臺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文號:21-111-080011 事由:柴油車未取得有效期限之優級或同等級以上自主管理標章,進入本市空氣品質維護區。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1-07-21 (2021-06-08)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4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7月26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1-110-070757 事由:安泰園區內含明顯泥沙漫地流未妥善分離流出,致污染地面(永富段132地號旁高117縣6K+450處附近有土黃色泥沙層淤積)。 |
否 |
限2021-07-2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2,4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04-19 (2019-03-12)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5月0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 文號:23-108-040008 事由:查貴公司「三芝區26公頃開發案」(管制編號:F106FL8001-1)」,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查獲下列缺失事項共計24點,影響防制效果:(一)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之一者,記缺失10點。(二)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未採行防制設施,記缺失10點。(三)工地出入口: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其表面附著污泥,記缺失4點。 |
否 |
限2019-05-03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01-15 (2018-10-26)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 文號:23-108-010014 事由:本局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查獲下列缺失事項影響防制效果: 1. 工地周界:未設置定著地面之全組隔式圍籬或防溢座,記缺失10點。 2. 行車路徑:營建工地出入口未設置洗車設備,且未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記缺失10點。 3. 工地出入口:營建工地出入口未設置洗車設備,且未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記缺失10點。 以上缺失總計達30點,超過10點以上之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8-11-12 (2017-05-02)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12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 文號:10-107-110002 事由:殯葬設施數量及配置方式與原環說書所載內容不符 |
否 |
限2018-12-3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3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8-04-23 (2018-03-13)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4月0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5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 文號:23-107-040003 事由:本局派員至貴公司主辦之「三芝區26公頃開發案」(管制編號:F106FL8001-1)稽查,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查獲下列缺失事項計點合計24點,影響防制效果:(一)工地標示牌:未設置工地標示牌,記缺失4點。 (二)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未採行防制措施,記缺失10點。(三)工地出入口:營建工地出入口未設置洗車設備,或無設置洗車空間,且未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記缺失10點。 |
否 |
限2018-04-03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11-22 (2017-08-01)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06-110052 事由:貴公司所屬「台北三芝新小基隆段山坡地殯葬設施開發案」屬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之開發行為,符合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營建工地,惟經現場查核發現未於施工前提送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逕行施工。 |
否 | 不須改善 |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7-10-03 (2017-06-19)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12月1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辦法第5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 文號:23-106-100001 事由:貴公司辦理「三芝區26公頃開發案」(管制編號:F106FL8001-1),未依規定於開工日前(106年5月19日)申報繳交空污費即先行開工,且至106年9月13日始完成空污費申報,逾期30日以上 |
否 |
限2017-12-13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3-02-20 (2013-01-02) |
臺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2-021730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