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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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07 (2020-04-20)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6月08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3條第1款第2目,之2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 文號:21-109-050064 事由:貴公司所有101年9月出廠(第5期車)的BDA-1623號自用小貨車,於109年3月18日行經本市仁德區崑崙路往西向86快速道路,本局派員於該路段上目視稽查判煙認定有污染空氣之虞,本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規定通知109年4月23日前到檢,該車輛於109年4月20日至本局柴油車排煙檢測站喜樹站完成檢驗,檢測結果黑煙達35%,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101年1月1日以後排放標準為20%。 |
否 |
限2020-06-0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