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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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1 (2024-01-12)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3月2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3目,之1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21-113-020030 事由:本案於113年1月12日在本市南區永成路一段(86快速道路往市區方向)進行雲嘉嘉南高柴油車排煙聯合稽查檢測作業,貴公司所有92年10月出廠(第3期車)的3*0-GV號營業大貨車經攔檢,檢測結果黑煙達1.9m-1,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88年7月1日至95年9月30日排放標準為1.2m-1。 |
否 |
限2024-03-2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5,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1-05-17 (2021-03-09)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6月1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3目,之1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 文號:21-110-050014 事由:110年1月28日於本市南區新樂路與新和路交接處目視判煙,認定貴公司所有92年10月出廠(第3期車)的350-*V號營業大貨車有污染空氣之虞,本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規定通知110年3月9日前到檢,該車輛於110年3月9日至本局柴油車排煙檢測站喜樹站完成檢驗,檢測結果黑煙達1.3m-1,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88年7月1日至95年9月30日之間排放標準為1.2m-1。 |
否 |
限2021-06-1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5,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