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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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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28 (2017-12-12)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7條第5項,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核可管理辦法第5條第2項 文號:34-106-120003 事由:該公司於106年10月25日栗田毒字第1061025號函辦理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核可文件申請展延及變更,經查所提供之核可文件申請書檢附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確認台北市政府以106年7月24日府產業商字第10656353510號函同意該公司申請之公司遷址變更登記,將公司所在地由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156之1號11樓變更至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38號3樓,綜上所述,該公司已違反依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7條第5項訂定之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核可管理辦法第5條第2項之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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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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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7-07 (2015-03-20)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文號:30-104-070004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